A. 要加盟一個品牌不經過代理商可以嗎
分什麼公司,如果你的財力足夠可以不通過代理商,可以去廠家。還有一些公司他授權了代理商一定的權利,還有地區保護這樣的廠家,你就必須從代理那裡拿貨。但是有一些廠家可以直接在廠家拿貨,前提是你能一次性拿夠廠家規定的金額。如果你不能申請代理的話,廠家沒有加盟,所以你只能拿到產品,廠家不會給你授權。所以不通過代理商你加盟很困難。加盟聯系我哦哦
B. 您好,我有個體營業執照,但沒有公司,商標注冊後可以招加盟商嗎
企業加盟屬於工商行為,歸工商局管。商標注冊歸商標局管,沒有商標一樣可以加盟,只不過容易別別人搶注商標。有商標注冊證,在加盟的時候可以授權加盟商使用
C. 品牌沒注冊商標可以做加盟嗎
法律分析:沒有注冊商標可以做加盟,但是存在較大的風險。特許人在沒有注冊商標的情況下開展特許加盟,等於是給自己埋下一顆定時炸彈,因為即便是已經簽訂加盟合同,加盟商仍能以特許人沒有注冊商標為由,隨時要求解除合同、退費賠償,得不償失。
商標具有唯一性和獨占性,商標不注冊,企業就沒有商標的專用權。企業商品經營的好,其他商家也可以隨便用,這樣就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對商標所代表的商品質量和信譽也將產生不利影響。只有商標經過注冊後,其他任何人均不可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標用於同品類產品的宣傳。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D. 品牌加盟掛靠是怎麼回事如何操作
第一是投資者要先選行業,需要了解行業的發展前景和准備開店的地方的市場情況。原則很簡單,就是看該行業該項目是否具備發展前景或者是潛力的話,如果不是就放棄,如果是的話就可以進入到下一步。
第二是確定行業後就尋找行業內適合自己的品牌,目前加盟企業眾多且繁雜,知名品牌之外的很多品牌都很難分辨出哪些是做長線的哪些是欺騙加盟者的。這時候就需要投資者們在眾多品牌中選擇一個或者幾個投資額和其他加盟條件自己可以接受,且在當地沒有分店的品牌,這個過程是需要謹慎對待的。
第三是從眾多的品牌中選出合適的之後,就和品牌企業溝通,看你本人的條件是否符合企業的加盟要求,如果符合就和企業談合同,如果不符合就需要重新選擇項目或者品牌。
第四是進入就是商談加盟的詳細問題和對該品牌企業的考察工作,需要考察的主要是企業的基本情況,例如企業是否備案、加盟店已經有多少,加盟店的經營情況等等,通過這些信息可以初步判斷企業是否正規。
第五是如果經過企業考察後覺得合適就該簽訂加盟合同了,對於加盟合同投資人是需要萬分謹慎的,以免上當受騙。
以上幾點就是品牌男裝加盟投資所需要的過程,我們看著這些總結似乎只有這么幾點,但是拿到真正的實際操作上來卻又並不是那麼容易,同樣還是需求投資者進行多方面的考證,多多總結吸取別人的經驗技巧,這個才能在整個創業過程中做好每一個環節。
E. 金螳螂的不加盟 不掛靠具體是啥意思的 能有渠道加盟商嗎
呵呵,這就是建築裝飾行業內著名的潛規則——掛靠!
說起來,在相關的法令法規中此行為屬違法行為,絕對禁止,違者重罰,但掛靠現象在建築裝飾行業卻又是個公開的秘密!
建築裝飾行業有嚴格的准入制度,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後才能承接相應的工程,這資質的取得很麻煩很不容易,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所以大量的沒有資質的小企業、施工隊為承接較大的工程,只能借用具備資質的他人(一般是大公司)的身份去承接工程,這就是掛靠。
被掛靠的公司當然不是活雷鋒,需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掛靠費,這已經成了一項產業,現在有的大公司甚至自己不做工程就靠掛靠為生。
F. 資質掛靠是不是違法的,那可以進行資質加盟合作嗎
你好,資質掛靠是違法的,不可以進行資質加盟,資質加盟的話很容易被抓,所以最好不要
G. 據說現在不讓資質掛靠了,那資質加盟靠譜嗎
不違法,可通過資質進行加盟。
H. 1. 公司注冊地址一定要掛帶有公司名字的招牌嗎 2. 如果是加盟某個品牌,是否能只掛這個品牌的招牌
公司注冊地址要有明顯的公司名字招牌,一來起到對外告示作用,或者也方便工商、稅務等相關行政部門巡查,這牌子也不做那麼大,在門口掛一個就可以了,玻璃的門也可以做個橫條,至於某個品牌的招牌,經授權的,不是在戶外的,可以做個招牌,我覺得跟你掛公司名字的牌沒太大影響了。
I. 沒有商標品牌注冊可以做加盟嗎
【法律分析】
沒有注冊商標不可以授權開加盟店。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