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對加盟商罰款按10倍罰合理嗎
需要看罰款行為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弱無約定,10倍罰款不合理。
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我國的連鎖加盟行業分為緊密型和鬆散型,所對應的責任也不同。
對於連鎖加盟商的選擇來說,有三個根本原則需要堅持:嚴格篩選、寧缺毋濫。理念第一、眼光長遠。門當戶對、共同發展。
『貳』 上海多家華聯加盟店被頂格罰款,該品牌違反了哪些法律規定
抬高起送價、收取高額配送費、侵犯消費者利益、違反了行業法規、未按照規定時間退還錢等。
『叄』 加盟品牌怎麼老是罰款
法律分析:首先要看有沒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下來後稅務問題,還是就是如果做餐飲的還要有視頻經營許可證,總之相關行業的要具體看,具體行業有具體行業的批文。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肆』 加盟商被公司罰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要看合同約定,沒有法律強制性規定,一般是根據合同約定來判斷。合同約定中沒有沒有約定的,加盟商沒有權利罰款,若雙方有約定,則可以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伍』 連鎖公司有權對加盟店罰款嗎加盟店自己出資,公司未出一分錢,還要出加盟費,掏錢為公司做品牌廣告,
你在簽加盟合同上就已經表示答應了,所以你現在只能罰款,要麼你就不幹,但是還要付違約金的。
『陸』 加盟公司能對加盟商罰款嗎
法律分析:首先,罰款屬於行政處罰手段之一,而公司不屬於行政機關,所以不能對員工罰款。其次,員工工作時出現過錯,公司想要處罰員工的,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公司可以發放最低工資。
2、在員工手冊、規章制度中明確違紀處罰規定,並經公司員工同意。雖然按規定公司沒有罰款的權利,但是可以在員工手冊或是規章制度中規定,一旦員工出現違紀情況,可以向員工說明違紀及處罰情況。不過,這些處罰規定必須向員工們公示,並經員工同意,否則對員工無效。
3、以獎代懲,跟員工約定獎金的獲得規則,比如全勤獎。
最後,若是公司對犯有過錯的員工任意罰款,即未按以上形式,未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罰款,或者制定員工手冊、公司規章不合法,那麼員工被罰款後,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柒』 加盟品牌串貨罰款歸誰
代理商。
品牌加盟是品牌連鎖總公司與品牌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它是一種經濟而簡便的經商之道。根據契約,品牌總公司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品牌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及商品供銷的協助;而品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它是一種經濟而簡便的經商之道,經由一種商品或服務以及行銷方法,以最小的風險和最大的機會獲得成功。
『捌』 公司有無權利對加盟商罰款
法律分析:罰款屬於公權利,公司不能夠對加盟商罰款,否則構成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玖』 品牌加盟保證金是什麼
品牌加盟保證金又稱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證金,這部分費用到合同期滿後,在加盟方沒有違約行為,沒有不清楚款項的情況時,特許方應無息退還給加盟方。
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
品牌使用者向品牌持有者,因使用品牌持有者的無形資產按照約定的合同支付一定的費用,即加盟者向加盟主支付品牌使用費。
(9)品牌方對加盟商罰款擴展閱讀:
保證金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1、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作為履約保證金;
2、加盟商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履行義務後,在合同終止時,特許應當向加盟商返還保證金;
3、加盟商違反了《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義務,特許人有權對加盟商予以罰款,並從保證金中扣交,加盟商應當補齊保證金的數額;
4、保證金是加盟者履行特許合同之相關權利與義務的保證金,包括但不限於遵行合同中有關統一價格、統一形象、統一配送、統一管理與服務;
5、如果有重大違約現象,特許方有權扣除加盟方的經營保證金。如無違約處罰,經營保證金在合同正常終止時將無息退返加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