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代理合同沒到期;應該告他侵權嗎
請問一下,我代理商,簽的合同沒到期,公司又另簽加盟給別人,可以上法院告他嗚?他應該負什麼責任
㈡ 我現在一家品牌加盟店上班,沒有簽合同也沒有上保險,老闆沒有自己的注冊公司,我去勞動局應該告誰
可以,你只要有證據跟公司有事實勞動關系,公司要給你支付雙倍工資,並補交保險,只是時間會很長,先仲裁,後到法院一審、二審,真正能到手,要一年以後了,你是否有這個精力來耗這件事?
還有一個問題,你的工作肯定沒有了,公司肯定不會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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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加盟一家加盟店,甲方口頭答應乙方的事情加盟後都不兌現跟變卦且合同沒看合同就簽約我是否可以起訴維權
有爭議可以起訴維權,但是你們有合同協議肯定要按合同辦事處理,除非是不合規定的無效合同
㈣ 開店加盟沒有合同屬於違約嗎
加盟是一種互贏互利的商業夥伴關系。加盟開店是加盟商與連鎖總部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契約,連鎖總部向加盟商提供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特許權,並給予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采購等方面的指導和幫助,加盟商向連鎖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加盟創業原是一種互贏互利的夥伴關系,在簽約合作時,尤需明辨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免發生糾紛。
首先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或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方式。
從加盟者的角度來講,交納加盟費,取得特許經營資格而能順利開業,只是特許經營的第一步,加盟者還必須以自有資金對業務進行實質性投資,並在經營過程中與特許人持續合作,才可能實現預期收益,達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許經營中,加盟者支付的費用除加盟費外還應包括特許經營使用費,即「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後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許人經營資源的對價。
所以在加盟之前必須要對加盟店的行業性質、行業產品、質量等等進行周密地進行考察。而後向加盟商遞交加盟申請書,有很多的的加盟程序。取得加盟資格後才能開店。如果沒有履行上述過程,你的開店是違法的,有關部門會按照規定進行處罰。
㈤ 我加盟的店交了3000元押金,沒有合同,有轉賬記錄,現在他們不退,我可以起訴嗎
可以起訴,但代價很大,第一需要律師費,最起碼要找人咨詢,這些都需要費用,第二,就是自己出庭,不需要律師,但時間成本很大,第三,建議另外解決,訴訟是下策。
㈥ 沒有簽訂合同可以起訴對方公司嗎
法律分析:在司法實踐中沒有簽訂合同是可以起訴的,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起訴條件的,法院就會受理起訴的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㈦ 公司沒簽合同可以告他們嗎
法律分析:可以。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的,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國家支持勞動者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㈧ 4年了,公司一直沒有簽勞動合同,可以起訴公司嗎
您好,可以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必須簽勞動合同,公司不簽勞動合同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您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因此根據您的情況,您與公司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公司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您可以向公司主張一年的工資補償。
仲裁的期限是一年,自您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侵害之日起。您也可以起訴,但是勞動糾紛必須要先仲裁,再訴訟。
希望能幫到您。
㈨ 公司沒有合同可以告嗎
法律分析:公司沒有合同可以告。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的,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㈩ 加盟護膚品沒簽合同沒發貨可以去公司鬧嗎影響起訴嗎
加盟護膚品沒簽合同沒發貨不可以去公司鬧,不影響起訴。
加盟屬於特許經營,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公司不予簽訂書面合同的,加盟商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合同關系,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起訴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