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品牌使用費和加盟費一次性交了五年,現在只做了一年,不想做了,這些費用可以退嗎
正常情況下是不可以退的,因為合同有明確的說明,和標出的。除非你能和加盟總部談好,不過估計很難的。
一般這種情況我們都是建議客戶轉讓,比較能轉讓出去多少也能回收一點收入。轉讓的話和總部談好也就是這了,或者換的地址(如果是地址問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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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南京漫卷茶風的奶茶品牌交了加盟費但不想開了,公司不肯退錢說能幫忙轉讓,能相信他們嗎怎麼辦
這個可以找企業負責人去溝通退款,實在不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③ 我想轉讓加盟權,我有一個奶茶店,加盟的,當初給了加盟總部2萬加盟費,自負盈虧的那種,用總部的牌子和
理論上是可以的,總部只認錢不認人,你要把技術、設備轉讓給第三方,只是不大有人接的。而且你也吃虧。
④ 加盟店轉讓給他人了,總店的保證金我能拿回來嗎
...具體合同不清楚。但是按照你所述,
你所說的加盟店不開和轉讓是有區別的,轉讓代錶店還在營業,只是經營者更換了。
因此總店無需退給你加盟費。你這加盟費應該找受讓方要,或者等到三年後或受讓方將
該店關閉後才能要回加盟費。
⑤ 加盟費怎麼退回技巧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催生出許多統一經營的品牌,這些品牌耐以生存的模式大多數依靠招商加盟,最近,筆者接觸到許多餐飲類的加盟合同糾紛案件?其中大部分糾紛產生的根源就在於這個加盟費用的退還問題,由於加盟者與被加盟者之間信息的不對稱性,導致加盟者往往對加盟品牌的經營資源、服務能力沒有充分的認識,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會提出退還加盟費的主張,那麼加盟費是否能夠退還呢?
退還加盟費勢必會涉及到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一般分為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退還加盟費類的案件中,很顯然一般是無法協議解除的,那麼是否可以法定解除呢?這是可以的,主要解除情形可以分為兩點:
1、在具有法定的解除情形下,可以主張法定解除,具體主要是可指以基於《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來提出的解除之訴,在這種情形下,如果被加盟公司具有符合解除的情形,在收集相應證據後,可以通過訴訟及時主張解除。
2、在一般情形下,民事活動遵循當事人自身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當事人在自願簽署合同後,應當以合同內容為准。在不存《合同法》第九十四條之規定的情況下,是無法要求退還結盟費用的。
除此之外,加盟能合同如果符合條件,應當屬於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是指特許經營合同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在這類合同中,被加盟的公司主要是依賴其形成的品牌效應、經營技術等無形資產而獲得加盟人的結盟費,而由於這種資產的無形化,難以在短時間內認知,所以加盟人需要一定的考察時間,正因為如此,法律規定了加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也就是說在這類合同中加盟人是有權解除合同的。一般解除權的存在與否主要看:1、提出解除之訴時間的早晚,2、接受服務的多少,3、加盟公司有無其他違約行為等。
綜上,如果符合法定的解除權或者加盟類合同特有的解除事由,是可以盡快起訴主張退還加盟費的,值得一提的是,在此類案件中,加盟公司往往會採取拖延的戰術,提出協商、轉讓等方式,在這里筆者提醒一定要盡早維護權利,否則權利會因為拖延而受損。
⑥ 店鋪轉讓加盟費應該誰承擔
肯德基:國內加盟不從零開始 首期投資800萬元■轉讓現成直營店鋪■首期投資800萬元 「肯德基在中國內地開放的特許加盟業務,目前僅採用一種方式——餐廳轉讓。即挑選一些合適的肯德基餐廳,選擇合格的加盟商進行轉售。經授權,加盟商可以購買一家或同時購買同一地區的二至三家餐廳,將來在同一地區可開設新的肯德基餐廳。目前可以進行轉讓的餐廳基本分布在消費水平較高的小型城市」,這是肯德基的母公司——百勝集團中國區特許加盟部總監何志中在日前結束的「中國特許經營大會」上吆喝的加盟條件。 ■800萬元「不從零開始」經營10年 肯德基目前的加盟僅限於轉讓現有店鋪,而不採用在美國普遍流行的自有店面/地點開新店的方式,即在中國境內肯德基採用「不從零開始」 的戰略。何志中介紹說,原因在於降低投資者的風險和培育中國市場。 每個餐廳的轉讓費在800萬元人民幣以上。肯德基餐廳的營業面積從350到400平方米不等,這800萬元是根據一些綜合指數制定的購買一家肯德基餐廳的參考價格,實際轉讓費用將視目標餐廳的銷售及利潤狀況而定。加盟商支付這筆費用後,即可接手一家正在營運的肯德基餐廳,包括餐廳內所有裝飾裝潢、設備設施,及經過培訓的餐廳工作人員,且包括未來在營運過程中產生的現金流量和利潤。但不包括房產租賃費用。 加盟商也可以自行安排融資800萬元。肯德基可以接受合資,需由申請人自行邀募志同道合數人集資,而非與肯德基合資,但加盟者須為餐廳經營者並占相當比例的投資資金。據調查顯示,成功的入選者需要在該項目中投入大於70% 的資金。 在一個加盟經營期開始時每家餐廳須支付加盟經營首期費36700美金,這是指每授權新建一家肯德基餐廳須向授權方支付的首期費用,但對於轉讓的餐廳,該費用可經雙方協商後包含於轉讓費之內。相對於首期支付,加盟商應每月支付總銷售額6%的加盟經營權使用費,另外加盟商每年用於廣告上的費用不低於總銷售額的5%。這些費率和費用是在現行的基礎上制定的,在加盟經營合同簽訂之後10年內保持不變。與肯德基所有國際標準的加盟經營協議一樣,所有的加盟經營都不享有區域性的專有權。 何志中說:「這是一個長期的合作關系。加盟經營協議的首次期限至少為10年,未來的加盟商必須自願地從事肯德基加盟經營10年以上,最好是20年。」 投資回收期因餐廳分布地區、開業期、營業面積等因素而不等,更重要的是與加盟商的經營策略和管理水平有著非常密切的因果關系。 ■培訓是成功的關鍵因素 俗話說:隔行如隔山。為了保證加盟商能充分理解肯德基的經營理念及宗旨,並以此為管理准則不斷發展,肯德基要求加盟商一定具有相關行業的從業經驗,這也是降低加盟風險,獲取雙贏的重要環節。何志中表示,成功的候選人被要求參加一個內容廣泛的20周的培訓。 此培訓包括以下內容:如何做好餐廳襄理、餐廳副理和餐廳經理;如何管理加盟經營餐廳;對總部的專門介紹;小型公司管理課程;在培訓過程中,未來的加盟經營商將承擔自己的費用。有餐廳和行業經營經驗的加盟經營商可以申請免去某些培訓。 何志中強調:「加盟肯德基對雙方來講都是一項很大的投入。在得到我們的加盟經營機會之前,您必須清楚,這對雙方來說都是很大的承諾,這一點非常重要。您所投入的資本是實質性的,並且存在風險。在開始之前,我們希望您去尋求一些獨立的金融指導。」(李新麗) ■投資預算表 轉讓費 800萬元(至少出70%) 加盟經營權使用費 每月支付總銷售額的6% 廣告費用 每年不低於總銷售額的5% 人工費 營業額的10%至12% 進貨額 保密 營業額 保密 縣級不可以做
⑦ 加盟華萊士轉讓一年多不退款怎麼辦
連鎖加盟合同糾紛處理,要麼退出加盟合同,要麼繼續。無論退出還是繼續,仍應按照合同追究違約責任。糾紛的處理,根據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可以選擇的解決途徑包括協商、仲裁、訴訟等。
加盟費不是絕對不能退還,存在下列情形的,加盟商可要求退費:
1、加盟商盡管繳納了加盟費,卻自始至終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無法實現對特許人所許可的無形財產的使用,在提前解約的情事發生後,加盟商可因加盟費對價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還請求權。
2、加盟商繳納了加盟費,並且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但在經營一定期限後,由於特許人的根本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可以將加盟費作為損失要求特許人進行賠償。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⑧ 男子加盟奶茶店想退加盟費,被騙簽轉讓協議,應如何維權
男子加盟奶茶店想退加盟費,被騙簽轉讓協議,該男子可以通過市場監督局以及消費者協議進行維權。事情大概是這樣的,四川廣安的蔣先生看中了奶茶店的利潤可觀,於是萌生了想要開店的想法,由於自身沒有相關經驗,於是想到了加盟奶茶店。這時候他通過網上搜索了一個品牌並且留言了,但是最終接到回訪電話所介紹的品牌並沒自己當初所看中的品牌。不過由於對方銷售的講解後,蔣先生簽了合同並且繳納了加盟費,但是有天突然看到群里其他加盟商反應的公司所給的物料有問題等等消息,於是蔣先生想要退加盟費,但是卻被忽悠簽了轉讓協議,目前為止事情還是沒有得到解決。
奶茶店的加盟市場奶茶店的利潤確實是蠻可觀的,但是現如今的市場已經處於飽和的狀態了,目前入駐奶茶店的市場已經是非常的有難度,也從很多消息渠道知道了蠻多加盟奶茶店最終失敗的案例了。所以在奶茶店的加盟的時候不要只要看到市場的利潤可觀,也要看到是否有足夠的發展前景,還是需要做下市場的調研會比較好。
⑨ 加盟煌上煌鴨脖半年現店面轉讓能退加盟費嗎
你好,你好已經經營半年,說明已經使用公司經營資源,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你是沒有單方解除權的;轉讓店面可以將加盟費折價讓受讓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