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的餐飲公司主要是賣調料違法嗎
只要總部允許您使用品牌的配方,並且配方沒有有國家禁止的原材料或者添加劑,這個就是一個可以合理使用的配方,這個是不違法的。但是如果自己私自倒賣,沒有得到總部的同意,這個是違法的,而且要付一部分法律責任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三)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四)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Ⅱ 餐飲加盟中的一些騙子品牌有哪些常用的圈錢手段
餐飲店連鎖加盟的火爆自不用說,究其原因主要在於餐飲行業准入門檻很低,更為重要的是民以食為天,什麼時候人不需要吃飯啊。 但是,我國目前的餐飲加盟魚目混珠,要認清他們的真實面目,對一個沒有經驗的人來說,實在有些困難。下面介紹下三大餐飲加盟的「圈」錢行為及注意事項: 總部突然蒸發 2003年下半年,號稱在國內有數百家加盟店的「得意咖啡」總部,突然在一夜之間蒸發。經過調查,其裹帶加盟商的資金有上千萬元。之後,位於杭州的代理商卻不顧總部消失的事實,仍在極力招募加盟商。 在一連串的「介紹」中,最為誘人的是其加盟條件:每位加盟者只需繳納12萬至14萬元,就能每月坐收5000元紅利;加盟「得意咖啡」每天毛利1000元,一年便可收回投資;替加盟者尋找旺鋪;代為培訓員工;原料配送、免費維修咖啡機械等等。優厚的條件極具誘惑力,眾多市民紛紛掏錢加盟,最終受騙。 而事實上,「得意咖啡」加盟體系下面的100多家連鎖店中,竟然沒有一家自己投資經營的樣板店,所有的一切僅僅是編織的美麗的謊言。 在餐飲連鎖加盟業內,總部突然消失的並不是只此一家。如另一較有知名度的「麥田村」加盟項目,在一開始轟轟烈烈的加盟後,最後因總部的消失,整個加盟體系也轟然倒塌。 加盟費買了個空殼 總部雖沒蒸發,加盟體系也在運轉,但加盟商們發現,原來總部描繪的天花亂墜的謊言卻被一步步攻破。選址、店面設計、員工培訓,乃至配送物料、產品配方等等,根本兌現不了原先吹噓的承諾。加盟費等於是買了個空殼。 去年年底,紹興人陳先生趕到杭州,向其加盟的餐飲連鎖店的總部提出質疑。 當年年初,陳偉加盟了位於杭州的某餐飲連鎖體系。開業不久他就發現,店裡的生意非常冷清,一些顧客直言其味道太差。為了轉變現狀,他頻頻向總部求救,可總部卻未予理睬。兩個多月後,陳偉的門店被迫倒閉,加盟費和後期投資費用打了水漂。 楊軍也有切膚之痛。他曾是某加盟項目寧波地區的代理商。加盟後,賠了20多萬元,「代理」反倒把自己的錢也「代」了進去。就像陳偉的加盟一樣,公司對開業以後的各項承諾措施,包括後續服務在內都變為一紙空文。 在加盟體系中,商圈保護、價格保護、產品監管等環節都屬於後續服務范疇。而如果在短距離內出現兩家,或是數家加盟店,甚至出現價格不統一現象,這都是總部服務不到位的表現之一。像這種情況,很多加盟者不以為然了,「只要能維持住不賠本,其他的也就不重要了。」 明裡加盟實為高價賣貨 如果說,前面的「兩板斧」是赤裸裸的欺騙的話,下面的「第三板斧」則要隱蔽得多:在物料、配送上下足功夫。從一些市場反應看,不少加盟總部早已開始動起這筆業務的「歪腦筋」。 杭州的張新穎就吃了這樣的虧。 2005年初,她無意中看到了一個咖啡飲料項目,根據總部的描述——只要加入對方的加盟體系,購買一台咖啡機,總部在進行運作後,就能實現50%以上的回報,這讓她為之一動。本來一直想找個項目自己開個小店,可就是沒有合適的。這不就是一個機會嗎? 經過仔細的考察,張新穎加盟了這個咖啡飲料項目。加盟後,問題出現了。所謂的咖啡機確實存在,但與同類型市場中的價格比起來,價格超出一倍以上,其他原材料的供應價格也高於市場價。而加盟之後,之前宣傳的利潤也沒有,張新穎後悔莫及。 機器設備,原料供應都要值得加盟者的關注。原本總部答應加盟商的物料配送服務,加盟後很容易變成總部「圈錢」的門路,加盟者謹防落入「套」中。 在加盟合同中,很多總部會把物料配送寫進去,但是總部提供的物料價格高得嚇人,有些公司開始向客戶承諾有60%多的利潤,但實際上只有25-30%。 合約既然規定了物料必須從公司購買,若違規,就要支付高額違約金。例如封口機在市場上的售價只有500-600元,從公司買少則上千元,多則3000多元。這樣的合同規定,如果換成不合格的加盟體系,顯然就成了加盟商的「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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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私自轉讓加盟店是違法的嗎
私自轉讓加盟店是違法的。
加盟連鎖是契約型聯營。加盟連鎖的特許方及各加盟店一般為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等獨立的經營主體,根據特許經營合同約定,加盟方在特許方指導下獨立開展業務,自負盈虧責任。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
在加盟連鎖經營中,雖然特許方對加盟方要進行「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但這主要體現的是特許方的一種義務而不是權利,加盟方的經營自主權還是在加盟方手上,因為加盟方才是加盟店的出資者及風險的承擔者。
特許方與加盟方雖然有密切聯系,但這只是一種內部的聯系,二者對外是獨立開展經營的。因此,特許方不承擔加盟店的合同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三條
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在加盟連鎖經營中,雖然特許方對加盟方要進行「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但這主要體現的是特許方的一種義務而不是權利,加盟方的經營自主權還是在加盟方手上,因為加盟方才是加盟店的出資者及風險的承擔者。特許方與加盟方雖然有密切聯系,但這只是一種內部的聯系,二者對外是獨立開展經營的。因此,特許方不承擔加盟店的合同責任。
第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第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Ⅳ 我要加盟一家餐飲店、我可以私自增加產品。或者改變從中的產品嗎
肯定不行,既然加盟了就要聽從總部的安排,弄不好還會把照片砸了,總部才不能讓你冒這樣的險呢
Ⅳ 餐飲連鎖加盟到底存在哪些陷阱
餐飲連鎖加盟可能存在這些陷阱:
1、免費加盟實則是賣機器
2、虛假廣告蒙蔽加盟商
3、加盟樣板店騙局
4、不切實際的回報率
5、不負責任的保證承諾
6、格式合同陷阱
7、菜品質量無法保證
以上只是幾個舉例,可能還存在更多,因此需要進行非常慎重的實地考察,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看公司總部經營時間
這包括總部注冊時間,運營這項業務的時間,最好能把5年內總部的應收數據拿出來分析,看增長率如何,看看總部的發展方向是哪邊。但最基礎的是企業發展連鎖經營體系至少要有兩年以上,直營店必須有兩家以上。
2、看產品特徵和市場前景
不少專業人士說,他們的經驗是商品是否獨特,是否難以復制,避免出現流行熱潮一過就市場全無的困境。一位在杭州加盟奇菓元素的年輕老闆說,選擇這個項目,就是看到它產品的多樣化,覆蓋面廣,符合現在年輕人的審美和消費習慣。
3、看加盟店選址門檻
對於那些「在任何地方開店都可以」的項目,建議你們三思而後行。前面那位老闆在考察了奇菓元素其他店面之後也說,地點選不好,產品好也沒辦法支撐起成本,很可能幹幾年白幹了。他的奇菓元素開在人流聚集的商業圈,雖然轉讓費貴的驚人,但位置好,客戶流量不斷。
4、看總部提供的支持
既然選擇加盟,如果僅僅是買個牌子,那就沒什麼意義。作為加盟商,我們要了解總部提供培訓支持的能力,看他們培訓人員的素養,培訓教程的合理性。
最後,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逐條細看,逐條細看,逐條細看,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Ⅵ 加盟奶茶店的坑有哪些
奶茶店看起來簡單,自己去買奶茶見到的也是人氣滿滿的景象,但真要自己做沒那麼簡單。
奶茶店生意要想好,需要具備天時地利人和,天時,其實就是當下這個行業的市場如何,這點基本是固有的,奶茶現在還是很有市場的。
再說地利,地利又是店鋪在什麼位置,位置不好生意也難以保證。
人和,除了地利帶來的人流量之外,還有和氣生財的含義在裡面,和氣不是指和和氣氣,而是指你店裡人員的服務態度,以及對待工作的認真程度,高質的服務才能讓店鋪被人認可。
再來說說加盟需要注意的。
加盟一個品牌,第一,你要注意問清楚加盟費裡麵包含的有什麼服務,這些服務還要具現在合約當中,如果這些服務品牌方沒有達成,該如何賠償。
第二,進貨渠道,奶茶店的奶茶都是現做,需要很多原材料,這些原材料種類不同,廠家不同,非常的雜,如果你決定使用品牌方提供的原材料,最好先考察一番市場價,鑒於品牌方省去了你繁雜的進貨流程,可以允許稍微高出市場價一點,但太高的話就不用考慮了,自己麻煩點就麻煩點,能降低成本就不要放過。
第三,雖然奶茶店是實體店,但也是需要線上推廣做活動的,如果你決定要開店了,就提前做一些網上的鋪墊,比如建一個發優惠活動的社群,或者是建立一個公眾號等,好好利用下自己的資源。
Ⅶ 請問連鎖加盟專賣店違反合同約定私自放買其他品牌物品,違反了合同法哪幾條還違反了其他什麼法律規定
這類行為法律通常都沒有明文規定,屬於合同雙方約定的范圍,有約定的,如果違反了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來說就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Ⅷ 有沒有加盟商來現身說法,加盟喜姐炸串,菜品可以自己定嗎有些菜單上的菜品不想要或更改定價,可以嗎
不可以,是個加盟商就想改,怎麼統一管理,怎麼保證品牌調性呢,這不單單是喜姐一個牌子的問題,但凡做連鎖,只要不是為了快招割韭菜,所以一味順著加盟商的牌子,都不會做這么沒原則的事!
Ⅸ 已加盟奶茶店,但自己又開了一個原品牌的分店,是否存在知識產權侵權問題求助解答
其實你是有侵權的 因為每一個加盟協議和合同都會規范到你的范圍 比如說會規范你的店規模還有開店數目 你拿到的只是單店加盟權 每拿一個只能開一家店 任何加盟品牌都是這樣的 在品牌持有公司為授權的情況下私自加開新店 其實已經違約了 他們肯給你提出這樣的條件 其實已經很好了 你完全不用理會原來那個人 但是奶茶總公司的要求還是可以考慮一下的 跟他們說一下條件減免 還有未來代理權的問題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