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的時候和加盟的品牌擁有者產生了糾紛應該怎麼樣解決啊
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B. 特許加盟的商標陷阱
分清一個正在大做廣告的公司是不是騙子,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看他有沒有自己的商標!請注意,不是正在申請中的商標,而是已經「注冊成功」的。
如果,一個加盟品牌如果沒有自己的商標,那麼他憑什麼保證您的代理權益?談什麼獨占權?簡單的說,即使這個加盟公司不是騙子,但如果你把這個品牌做火了,你有個競爭對手同樣也復制跟你一樣的店面、品牌,然後用更低的價格或其它惡劣的競爭方式與你競爭,你能怎麼辦?你完全沒有辦法。他可以輕松的就讓這個所謂的品牌垮掉而不用付半點法律責任。
只有注冊商標才受法律保護。
請不要把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當成商標申請成功的認證,這完全是兩回事。前者是工商局通知你該商標的注冊申請已經被收到了,後者是他真正擁有該商標。加盟騙子往往利用上當者對商標知識不了解,拿商標申請受理通知騙人。
用圓圈R,是「注冊商標」的標記,意思是該商標已在國家商標局進行注冊申請並已經商標局審查通過,成為注冊商標。圓圈裡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冊的開頭字母。
注冊商標具有排他性、獨占性、唯一性等特點,屬於注冊商標所有人所獨占,受法律保護,任何企業或個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或授權,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
在中國,商標上的TM也有其特殊含義,其實TM標志並非對商標起到保護作用,它與R不同,TM表示的是該商標已經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申請,並且國家商標局也已經下發了《受理通知書》,進入了異議期,這樣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復申請,也表示現有商標持有人有優先使用權。
用TM則是商標符號的意思,即標注TM的文字、圖形或符號是商標,但不一定已經注冊(未經注冊的不受法律保護)。TM是英文trademark的縮寫。
TM是商標在注冊與審核期時使用的版權標志,而圈R則是在審核期過後並且批准以後才可以使用的版權標志。
C. 加盟品牌怎麼轉讓
答:加盟品牌事實上應該可以轉讓。
轉讓比較麻煩,每一個證件都要轉讓一下,特別是加盟店的品牌授權證書。
你在與總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合同上都會常常註明,一切商標的使用權是僅限於本人的,所以如果你需要轉讓你加盟的店鋪的話,是需要提前向總部提出申請的。
D. 加盟店轉讓後,其經營者還在用以前的商標,總公司為什麼起訴我侵權
因為你轉讓加盟店的話必須跟總公司溝通好,不能私自轉讓的,要是公司計較起來是可以起訴你的,除非你不加盟了轉讓出去,他直接換別的品牌就不關他們的事!
E. 商標轉讓和商標轉移是一個意思嗎
商標轉讓和商標轉移不是一個意思。商標轉讓是指商標申請人或者注冊人,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將其申請中商標的申請權或其注冊商標的專用權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商標轉移主要發生在原商標權主體沒了(商標權人死亡、公司破產等),由繼受人接收商標。
二者存在明顯的區別:
1、商標轉讓在商標局予以核准公告時發生法律效力;商標移轉則是導致商標移轉的客觀事實發生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2、商標轉讓並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受讓人自核准公告之日起取得商標權,對於之前的侵權行為無權主張;商標移轉則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繼受人可以對移轉之前的侵權行為主張權利;
3、商標轉讓往往是基於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而發生的積極結果;商標移轉則是基於當事人意思以外的客觀事由而發生的消極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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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商標的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1、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1)《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託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3、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
資料拓展:
商標的作用是什麼?
商標是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商標的使用可以區別不同商品或服務最重要、最本質的功能和來源,引導消費者認牌購物或消費。商標的作用可分為以下四點:
商標的區分作用
商標的作用是區別商品來源或服務提供者,正如全社會的人如果沒有名字,那我們就無法區別張三、李四。同理,如生產相同商品或提供相同服務的各個企業沒有商標,也就無法區分商品的來源和服務提供者。
商標的工具作用
商標也是企業參與競爭、開拓市場的重要工具。生產企業和服務企業、由於各自資金、設備、技術力量的不同,必然形成商品質量、性能等方面的差異、或者服務的質量、特色、風格等方面的不同。是商標承載了企業的經營管理、科技進步、員工素質、商業信譽等,體現了企業的綜合素質,已成為企業的象徵。消費者看到這些不同的商標就會聯想到這些不同商標所指代的不同企業,進而選擇商品和服務質量較好企業的商品或服務。
商標的廣告作用
商標名稱往往是由精煉、新穎、醒目的文字、圖形構成,具有顯著性、商標本身的這些特點能從不同角度吸引消費者,並消費者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象。當商標的聲譽建立起來後,消費者看到此商標時,就會聯想到此商標所指代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並將影響他們購買商品時的選擇,這就是商標的廣告作用。
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
轉讓的形式:
注冊商標的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注冊商標的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
合同轉讓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繼受轉讓
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1)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後,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2)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並或被兼並時的繼受移轉。
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里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並、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注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G. 股東私下將商標注冊據為己有,公司能否通過法律途徑取回同時,股東轉移公司資產是否構成犯罪
你好!
關於第一個問題,不知商標是否已注冊成功?如果只是遞交了申請還未注冊成功,那麼可以在該商標公告時,對該商標提起異議。只要有證據證明該商標一直是公司在使用,對方是利用職務便利惡意搶注的,異議就可以成功。他的申請就會對駁回。這樣你們就可以再以公司名義進行申請注冊。如果對方的商標已經注冊成功,那麼你們可以對該商標提起爭議,同樣需要你們提供證據,證明對方是惡意搶注的就可以。
關於第二個問題,是否構成犯罪,還要看證據的提供,是否有證據證明其轉移侵佔公司資產。
H. 商標轉讓和商標轉移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專用的行為。
注冊商標轉移是指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情形。
2、內容不同:
轉讓注冊商標,要在轉讓後6個月以內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轉讓注冊或評估作價。有的國家規定轉讓商標要連同企業一同轉讓。我國對商標連同企業一同轉讓未作規定,但規定了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轉讓商標的商品質量。商標也可以作為投資物作價入股。
商標權的轉移不同於商標權的轉讓,它不是雙方法律行為,它是被繼受人消滅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繼受人表示接受商標權並向商標局履行轉移注冊商標手續即可實現商標權的轉移。
(8)加盟一個品牌商標持有者轉移資產擴展閱讀:
商標轉讓流程:
精彩商標轉讓網商標轉讓是購買商標的一個簡略的途徑,省時省勁,但是商標轉讓流程,我們需求提交哪些材料呢?信任很多的朋友都是比較想要了解的,接下來我們就一同來了解一下吧。
商標轉讓懇求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1、《轉讓注冊商標懇求書》一份,並加蓋轉讓人、受讓人印章,由受讓人處理有關手續。
3、懇求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處理的,除遞送懇求書外,還要提交受讓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受讓人是自然人的,並且是其自己來處理的,只提交受讓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即可。
4、處理商標移轉的,如果轉讓人不能蓋章,受讓人應提交其有權接受該商標的證明文件或許法則文書。
5、託付署理組織署理的需提交《商標署理託付書》一份(由受讓人填寫),共有商標轉讓的託付書由受讓方代表人出具。
處理轉讓注冊商標的程序如下:
《商標法實施法則》第二十五條的規矩:轉讓注冊商標懇求手續由受讓人處理。因此,轉讓注冊商標的,受讓人向國家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懇求書》一份。懇求書上的懇求人應當是轉讓人和受讓人兩邊,而不僅僅是受讓人一方。
提交《轉讓注冊商標懇求書》時,受讓人不用向國家商標局一同提交原《商標注冊證》只須附送商標注冊證復印件一份,以便國家商標局合適商標注冊證上的事項。轉讓懇求收到後,國家商標局對轉讓懇求進行檢查,懇求契合法定條件的,國家商標局核准轉讓,向受讓人方法核准轉讓證件,並經過刊登《商標公告》方法將轉讓公示與眾。
實踐中「核准轉讓證明」應與商標注冊證一同運用,一般情況下從處理轉讓懇求到取得國家商標局的核准轉讓證明大約需求半年左右時刻。
處理轉讓注冊商標的要求:
《商標法實施法則》第二十五條規矩: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同一種或許類似產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同轉讓;未一同轉讓的,由國家商標局告訴其期限改正;期滿未改正,視為扔掉轉讓注冊商標的懇求。
「一同轉讓」的目的是為了不引起公眾的混雜和誤認。如果注冊商標所有人只轉讓相同和近似商標中的一部分,則會構成兩個以上的商場主體在相同和類似產品上運用兩個相同和近似商標的形勢,這就喪失了商標差異不同生產者或效力提供者的作用,會導致消費者的誤認,構成商場紊亂。
當然,如在同一種或許類似產品上注冊的商標不相同、也不近似,則不屬「一同轉讓」的規模。
I. 關於加盟一個品牌的流程及注意事項
事項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事項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事項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如果想要創業的話何不做個有特色、在當地獨一無二的店呢?建議您還是先結合當地的市場需要選擇好一種項目來加盟,找項目時最好是找那些靠自己開店積累經驗做起來的公司,正因為他們有開此店的經驗,所以才能給你配貨指導及店鋪的管理與銷售技巧,找項目時千萬不要被那些沒有直營店的加盟公司給騙了哦。聽說廣州有個做情侶禮品的加盟公司之前是從開店發展起來的,店面的業績還不錯呢。因為不管在哪個地方都是有愛情存在的嘛,這種店不容易被人復製做,也不容易拿到一樣的貨的。
J. 加盟店轉讓了,營業執照也注銷啦,可是還在用以前的商標,總公司為什麼告我侵權
因為是你這邊進行轉讓的 那加盟店的轉讓總公司是否知道呢 因為加盟是你和總公司去簽署的 所以總公司肯定是要先告你侵權 然後你這邊再告知現在的加盟店,看總公司是什麼樣的政策 一般情況下可能會有品牌使用費 如果沒有交 那他們就是有權利去告你侵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