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商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要了解,任何行業(包括加盟)都有一個定律:3-4-3。
意思就是30%是虧本的,40%是平本的或基本維持的,30%是賺錢的。所以自己屬於哪一類都有可能,廣告宣傳都會說賺錢的那部分。
先認識風險再想賺錢,任何行業任何加盟都有賺錢賠錢的,關鍵要看誰來做,怎麼做。
所以當你下定決心要做的時候,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多開發銷售渠道、方式等。例如增加促銷,門口擺賣,派發活動傳單等都是一些技巧。任何事情都是事在人為。
目前市場上的各類加盟店非常多,建議你先做市場調研:
1、到加盟網看一下你自己喜歡什麼類型的行業,現有資金能做什麼行業。但不要通過加盟的網站進行加盟,直接找到相對的品牌總部。
2、找到意向後多到各種相關品牌的店面去看去試一下,看看品種、類型與口味如何。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和能做的。
3、了解你想經營的地方至少方圓5公里都有哪些相同品牌,盡量選擇不同的品牌,除非你對某個品牌很滿意。這叫差異化競爭。
4、多去同品牌其它門店看看和了解學習,也向總部了解,做得好的店是如何做的,這樣會讓你自己有啟發。
祝你成功!
B. 餐飲加盟需要什麼資質
一般來說,經營餐飲店所需要的證件/流程包括: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環保審批、消防審批、稅務登記證等。
開餐飲店最重要的兩個證件就是「工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順序為「先照後證」!
辦理營業執照有兩種形式,即「前制式」和「後制式」。
前制式營業執照:在餐廳開業前通過衛生、消防、環評部門檢修合格後,到工商局申請,代審批合格後,工商局發放正式營業執照。
後制式營業執照:營業執照還沒辦理下來,而餐廳已裝修完畢,設備職員已預備齊全,為了順利開業,可辦理臨時性營業執照,有效期為6個月。在這6個月內,經營者要把消防、衛生、環評手續補齊,把正式營業執照辦好。如果營業執照批不下來,就不能營業。程序和前制式申請程序相同。
我們按照前制式營業執照辦理流程來看,個體工商戶要開一家餐館主要有如下步驟:
(1)名稱預登記(2)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至少兩個健康證)(3)環境評估(4)消防電檢(5)工商局審批營業執照(6)稅務登記證辦理(7)開業。
根據類別,不同分類對餐飲前置辦理文書有著不同規定。
150方以下的面積的小型餐館不需要辦理消防和環評。
150方以上的面積餐館則需要先到環保部門申請環境評估,還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請消防評定。兩者通過者才有申請餐飲證的條件。
加盟店還另需:
(1)加盟品牌的注冊證書
(2)注冊商標的使用授權書處
(3)特許加盟經營合同
(4)委託****的相關證書
(5)特許經營備案合法的證書
(6)關於企業產品,技術相關的其它證書或專利等。
C. 婚姻服務公司招加盟店必須屬於什麼經營范圍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對於您的這個問題有以下三種經營范圍進行參考:
D. 加盟店需要些什麼條件,要辦理什麼程序
加盟店需要證件齊全,所以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在當地所屬的工商管理部門辦理。
一、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相片一張。
(3)經營場地證明;
(4)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5)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 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二、如經營農葯、食品、危險化學品、餐飲、特種養殖、卷煙等前置項目,就要先注冊名 稱後辦理這些前置許可證,再憑前置許可證復印件(需要查驗原件)才能辦理營業執照; 規模較大的經營場所,如商場、酒店還應提交消防意見書;縣(區)外人員還應提交流動 人口計生證。
註:由於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具體規定以當地的規定為准。
E. 開一個加盟店需要什麼手續什麼流程
開加盟店手續、流程:1、個人資料(身份證、法人戶口本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居住地址、聯系電話)2、注冊資金,3、擬注冊公司名稱若干4、公司經營范圍5、注冊地址產證、租賃合同辦理流程:(1、企業名稱核准(2、刻章,驗資(3、辦理營業執照(4、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5、辦理稅務登記證6、開立銀行帳戶7、買發票服裝不需要辦許可證,只要辦理以上證照就可以的。
F. 自己做品牌招加盟商 我自己需要辦哪些營業執照 需要哪些文件
無論是否涉及品牌加盟或自立項目創業,都必須辦理營業執照後,才能承接相關業務。
對於辦理營業執照所需的材料,一般有以下:
1、經營范圍,即代表著企業或個體能合法開展經營活動的范圍;
2、企業或個體戶的相關負責人身份證,如法定代表、財務負責人、監事的身份證原價,若涉及股東的話,還必須准備股東的身份材料;
3、公司章程,切勿直接照搬工商局所提供的模板,而應根據企業發展規劃來確定公司章程,如涉及股權劃分、股權的義務與權利等;
4、公司的注冊資本。當前實施認繳制,無需經營者在工商登記前一次性實繳出資,但注冊資本不宜過高或過低,應結合企業發展規劃以及股東的經濟水平而定;
5、注冊地址,若房屋屬於自有性質的話,則提供房屋房產證復印件即可,若為租賃的話,就還需要提供租賃合同。當然,如果房屋屬於村委共有等性質,則需要前往村委開具地址合法使用的證明文件;
6、公司名稱,為更快通過核名環節,可准備5-8個名稱,同時字數在3-4個之間更好。
一般來說,辦理營業執照,大概就是需要准備以上材料就可以順利取得營業執照。
G. 餐飲加盟公司的經營范圍應怎麼填寫
飲管理有限公司的話。經營范圍:餐飲管理(不得經營餐飲)、餐飲策劃及咨詢、企業形象策劃、市場營銷策劃、餐具、餐飲用品、餐飲設備以及相關配套設備的批發、進出口業務(不涉及國營貿易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及其它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
如有幫助,請採納
H. 連鎖加盟商標需要注冊35類哪些
I.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雖然你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1、加盟是指該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的行為。
2、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會先將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共贏的合作目標;
3、設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9)品牌加盟需要什麼經驗范圍擴展閱讀:
加盟注意事項:
1、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