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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代理加盟是傳銷騙局 2025-05-30 12:53:38

冒用他人品牌來做招商加盟

發布時間: 2021-05-19 01:02:54

⑴ 如果不加盟用別人品牌開店,會不會受到處罰

如果對方進行了商標注冊,那你就是侵權了,如果對方起訴你,當然會受到處罰。

⑵ 有人冒用我們百冠明珠品牌跟別人做生意,應該通過什麼渠道懲治這樣的人

報警,取證,目前你只能這么做

⑶ 想找別人加盟我品牌怎麼辦

樓主想要找人加盟自己的品牌的話,一定要注意這三個大坑千萬別踩!
一、前期大量投入資金?
經手過外賣大師的很多品牌,前期都曾遇到過這個問題,他們一開始決定做品牌的時候,總是直接進入的建公司、建團隊、做宣傳片的預備儀式中,這就導致整個業務還沒有開始走向正軌,就已經在前期花費了過量的精力和財力。
其實我們前期最應該做的准備是理清品牌的加盟模型。加盟模式有很多種,盈利模式、營銷方式、談判落單方式、加盟輔助工具等,你想用哪種模式放加盟,想如何吸引加盟商關注,想如何幫助加盟商做投資。

二、招商經理專業溝通,卻總是談不攏?
相信很多老闆都感到疑惑,為什麼我懂運營、懂管理、懂產品、懂市場,但是在談加盟的時候卻總是抓不住加盟商,談一個跑一個呢?
這是因為你專業的點,並沒有抓住加盟商的心,你以為的需求,並不是加盟商真正的需求。
因為企業方所想的是用專業的人去說服加盟商,但是加盟商往往不懂餐飲,他只是想要投資賺錢,只關心投多少錢,賺多少錢。所以除了對餐飲的專業度,品牌方還要解決:技術是否可靠,投資回報周期是否在接受范圍內。
這里的技術指的不僅是產品好不好吃,還是你的門店運營輔導技術、選址技術、產品是否可復制的技術,只有解決了加盟商心中的疑惑點,談判自然會往好的方向發展。

三、加盟模式單一?
很多品牌都習慣保持一個加盟模式,不合適就免談,其實加盟模式本質模式的本質優勢就是對於資源的整合應用。
理論上來說,有多少加盟商,就能有多少種加盟模式。有的人有銷售優勢,有的人有供應鏈優勢,有的人有地產優勢,只要確定了基本合作模式,都是可以靈活定製的。
樓主可以注意一下這幾個點哦。

⑷ 自己公司沒有商標注冊證,就盜用其它公司相類似的商標注冊證來進行招商加盟,合法嗎簽合同是「小神龍

不合法,盜用他人商標是侵犯他人的商標注冊權益。屬於違法行為。

下面是相關法律條例: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如果要使用他人商標,需要與他人簽訂許可合同,同時應當在商標局備案。

⑸ 加盟一個品牌,供貨方用別的牌子冒充我所加盟的品牌供貨,怎麼辦用什麼途徑來維護我的權益

這個只有走法律程序,要麼就是去315消費者維權的處理這個事情。

⑹ 網站上加他人企業網站招商加盟的信息犯法嗎

你有這么好心???你是未經授權直接用別人的品牌,別人的企業信息去吸引流量!把找別人品牌的客戶引到你網站上。然後出賣這些信息去非法獲利! 還好人?好人就問你 你用別人未授權的給你的品牌去獲取到客戶,你給到這個品牌方了嗎?

⑺ 在我門面隔壁,別人私自開了同一品牌的加盟店,未和公司簽合同,貨從其他分店拿的,怎麼處理

能開更多的店說明你那地段繁華,能承載更多的商家,這個沒關系的,沒辦法限制別人開店的,你做你的生意,他做他的,就看你怎麼做,你生意做得仁義,銷售方法得力,你完全可以把生意做得比對手更好,把對手競爭掉!只要有市場你即使限制別人在你旁邊開店,別人還可以在你旁邊的旁邊開店啊!做好你自己的生意吧!然後再說一句有競爭才有發展才能做得更好!

⑻ 請問冒用他人商標該怎麼處理

如果你已經注冊商標,別人不可以在你的同類注冊近似或者類似的商標,屬於侵權行為,可以追究法律責任,罰款5000·10000元。

⑼ 冒用別人商標會怎麼處理

冒用別人商標屬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對使用類似或近似他人注冊商標的,同樣會涉嫌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第8條、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相同的商標」,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或者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使用」,是指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產品說明書、商品交易文書,或者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等行為。

第13條、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又銷售該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處罰。
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又銷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應當實行數罪並罰。

(9)冒用他人品牌來做招商加盟擴展閱讀:

涉商標犯罪常見問題解答

一、假冒注冊商標罪的既遂問題 常見辯護人提出嫌疑人製造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該商品並未銷售即被查獲因此應認定為未遂。

實際該罪的既遂並不以商品是否銷售為前提,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內核是冒用他人注冊商標,情節嚴重,行為人只要有冒用他人商標即應認定為既遂,因為此時侵犯商標權的行為已經完成。

常見的案情是,嫌疑人生產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生產後放在車間內即被抓獲扣押,此時應認定為既遂。另有常見不宜認定既遂的情形為,商標未貼(如生產假酒,白酒已經灌入瓶中且已封裝,但還未貼商標,因為商標並未使用,因此不宜認定為既遂)。

二、商標注冊證的審查 涉商標犯罪均需提供注冊商標證以證明權屬。相關商標注冊證需重點審查以下內容:1.商標注冊是否在有效期內;2,注冊商標與涉案商標圖形、文字是否一致;3.登錄國家商標局網站查詢該商標現階段是否合法有效。

三、沒有銷售目的的少量生產是否認定為犯罪 如行為人出於興趣生產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不存在銷售目的,此種行為現實中較少,相關觀點不多。

四、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中現場扣押部分不同於假冒注冊商標罪,該部分應認定為未遂,因此對於該罪的扣押部分不能記入銷售犯罪數額。但根據《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意見》第八條,該罪未遂價值達到15萬時是應以未遂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涉外侵犯商標犯罪處理 涉外商標案件的處理在授權認證程序上相對復雜,主要分為兩類:

(1)涉外商標權利人在國內有分支機構,該機構屬於權利人的一部分。此時對侵犯商標物品的真偽鑒別僅需該分支機構(以有鑒別權利為前提)出具鑒別意見即可;

(2)如涉外商標權利人沒有分支機構。此時權利人會委託國內機構進行鑒別或直接予以鑒別,該鑒別文書、委託書需有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並附有中文版本,以證明文書來源合法、內容關聯。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侵權商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刑事訴訟中涉商標犯罪常見問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