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代理費和加盟費的區別
加盟主要是指被授權使用某一個品牌或者商標,根據其品牌總部的要求,比如開設一個終端形象統一的店面,由總部提供產品,按照總部的相關規定定價和銷售,這個時候你就是該品牌的加盟商
而代理指在一定區域代理某一個品牌,比如在一個市,一般來說代理具有排他性質,你在某一個區域取得代理權,該品牌一般不允許在該區域發展別的銷售合作夥伴,當你取得某品牌代理後,你可以通過直營、連鎖加盟、代銷等方式拓展你的經營渠道。
因此總體來說,加盟往往局限於一個到幾個店面或經營體,而代理是在一定區域取得了獨家經營權,代理取得的許可權比加盟要多,進貨價格往往能更優惠,當然,投入也可能會大一些了
Ⅱ 接手加盟店還要繳納商標使用費嗎
品牌使用費是使用品牌方給品牌所有者交納的使用費,一般費用會較高,且不會退還的;
品牌加盟費是品牌擁有者向加盟商收取的費用,加盟費按照約定,可以退還,或者可以換成廣告費之類的。
前者是對品牌的使用,許可權較大;後者是協助品牌所有者推廣品牌,許可權較小,內涵也是不同的。
商標使用費條款
通常是指按被許可方總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按季節或年計算和交付。被許可方應對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 的銷售情況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
按被許可方總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按季節或年計算和交付。被許可方應對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 的銷售情況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商標的使用是指以經營為目的,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用於服務或者與服務有關的物件上;用於商品或者服務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足以使相關公眾認其為區別該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志的實際使用。
特許經營的類型
(一)單體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某個地點開設一家加盟店的權利。
(二)區域開發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規定區域、規定時間開設規定數量的加盟網點的權利。
(三)二級特許:又稱為分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指定區域銷售特許權的權利。在這種類型中,被特許人具有雙重身份,既是被特許人,同時又是分特許人。
(四)代理特許:特許人授權被特許人招募加盟者。被特許人作為特許人的一個代理服務機構,代表特許人再招募被特許人,為被特許人提供指導、培訓、咨詢、監督和支持。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商標使用費和加盟費並非是一樣的,品牌使用費是使用品牌方給品牌所有者交納的費用,而加盟費是向加盟商收取的一些費用。
Ⅲ 加盟店的品牌管理費是做什麼用的
既然是加盟創業,那自然和自己獨立開店是不一樣的,最大的區別之一就是加盟開店會得到品牌總部一系列的指導和協助。具體來說,創業者在加盟一個加盟品牌之後,品牌總部都會對每個加盟店面的經營情況進行跟進和了解,對各個加盟店所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難也會進行指導和協助,而這樣一個過程就是品牌管理,其目的就是為了確保各個加盟店按照品牌總部的協議要求進行經營,同時確保各個加盟店能有一個正常的營業收益,在經營過程中遇到各種問題也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從而維護品牌總部和加盟商的共同利益。而想要讓品牌管理的工作順利有效進行,品牌總部自然需要安排專門的工作人員來負責,很多時候還需要專門的工作人員到加盟店進行實地的巡查,所以在這樣一個過程中,自然就需要一定的費用支出的,由於品牌管理是為廣大加盟店服務的,所以品牌總部通常都會讓加盟店來承擔這部分開支,這樣一來就產生了品牌管理費這樣一項費用,其用途就是用於負擔相關工作人員在品牌管理過程中的開支費用。
現在各個行業的加盟品牌十分眾多,不同加盟品牌的品牌管理費都會有所差別,具體是多少就需要根據各個加盟品牌的具體規定而定。在品牌管理費具體的收費形式上,很多的加盟品牌通常都是按年收費。
Ⅳ 加盟費和保證金有什麼區別呀
區別一、含義不同。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加盟人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保證金是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種金錢保證。並在雙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時才予以退還。
區別二、退還方式不同。加盟費是不可以退還的,是加盟某品牌所需要繳納的費用。而保證金是在規定的時間內或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退還給加盟者的。
區別三、擔保不同。加盟費是只作為加盟某品牌而設立的規定。而保證金是需要達到某品牌所要求或規定的程度內才給予退還或抵消的一種擔保風險。
區別四、費用不相同。一般保證金的數目要大於合同預付款數目,以規避可能存在的風險。而加盟費都是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統一的費用,加盟費可能比保證金便宜,但也不能排除加盟費要高於保證金。
(4)品牌使用費和加盟費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加盟費是獲得總部的品牌、技術、服務等無形資產使用權的代價,而保證金是對總部提供的無形資產(如資料等)、物品歸還的信譽保證,除上述兩項費用在加盟合同簽訂時必須繳納,合同期內還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費(權益金)用於後續督導人員的部分開支。
現在還有管理費等很多費用的支出,管理費是因為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所以會吸引較多的顧客上門,賺進較多的營業收入,而應支付給總部的費用。它可能是按月收取,也可能是一年收一次。
參考資料:加盟費_網路
履約保證金_網路
Ⅳ 公司沒有注冊商標,而加盟合同收取品牌使用費是欺詐嗎
品牌與商標是極易混淆的一對概念,品牌不完全等同於商標,商標也並不完全等同於品牌。品牌與商標的不同之處主要是商標能夠得到法律保護,而未經過注冊獲得商標權的品牌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公司沒有注冊商標,其也可以擁有品牌,依照加盟合同收取品牌使用費,但是如果品牌不注冊成商標,無法獲得法律上的保護,別人如果搶注商標,可能導致原來的公司不能再使用該標志,更不要提什麼加盟費了。所謂加盟費,是特許經營的表現,品牌只有注冊成商標,才能夠使特許經營成為可能。因此建議及時注冊品牌商標。
如需商標注冊業務,可與本所聯系。
Ⅵ 加盟店品牌的管理費有什麼用
因為你創業是選擇了加盟這個方向,所以你的創業就肯定不是跟自己單獨去開店那麼簡單。其中最重要的區別就是你加盟可以去跟總部尋求他們的幫助和指導。因為我們在加盟的時候,總部會對我們加盟開店所遇到的困難給出一些指導的建議,也會有所協助我們。但是這種過程是需要我們去繳納學費的,因為不可能品牌總部免費幫我們去做這些工作。而這種費用就是所謂的品牌管理費。有了這個費用的支持,我們的品牌總部就能夠保證加盟商是按照品牌的規定去經營,而且還能夠保證加盟商的收益有著正常的發展,並且還能夠解決加盟商在運營店鋪的時候遇到的各類問題,這樣就能夠實現總部和加盟商雙贏的節奏。
如果加盟的總部收取了這些費用後,加盟總部肯定會指派一些工作人員前來做好這些工作,並且還會有相關的專業人士去實體加盟店進行考察。這樣的話,費用也會有支出的。而這樣的服務因為是為加盟商去服務的,所以總部肯定會把這項費用讓加盟商去承擔。所以這種品牌管理費,作用就是用於總部指派一些工作人員在加盟店協助的一些開支。
Ⅶ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所謂的加盟就是加入別人的行業和銷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費用,還有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對方指定的產品和產品價格,自己承擔自負盈虧 連鎖的意思就是說,自己投資,自己管理,只是使用對方的門店名稱和銷售對方的自有產品,一般不限制你的價格和產品多樣化,不過也要支付品牌使用費和其他費用. 連鎖店指一些有多間店鋪的商店(麥當奴),此商號是接受加盟; 但如香港百佳及惠康超市,他們同是連鎖店而不接受加盟;是獨營生意。 分店是針對總店來說的。比如說我創建立個商店,名字叫***,到後來店裡經營的不斷擴張,已經滿足不了顧客的需要,就需要另外在其他的街道上開立另外一個點,名字叫做***第一分店,繼續開就叫做***第二分店,以此類推 。 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例如:麥當勞 何謂加盟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例如:快客。珍珠奶茶。 在我看來,分店是對於主店來說的,就像是分支機構。而連鎖店不分主次,就是佔領區域,有一個領導中心來統一管理。而加盟店是別人看好你的店,給你付一定的費用,按照你的經營理念來復制你的店。
Ⅷ 連鎖店跟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在了解其差異性之前,首先需要給大家普及一下連鎖店的概念。
什麼是連鎖店?連鎖店是指許多規模較小的、較為分散的,但是卻經營同類型的商品和服務的統一品牌下的零售店。連鎖店統一受品牌總部的領導,聽從總部的統一調度和管理。通過這種集中采購與分散銷售相結合的經營方式,連鎖店能夠實現規范化經營,達到規模經濟效益大漲的良好效果。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什麼區別?有小夥伴表示,加盟店也是在總部統一領導下實現商業活動的一種管理模式,這不是與連鎖店的概念相當嗎?其實不然,這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的,連鎖店不全部是加盟店,但是加盟店卻一定是連鎖店。
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在對連鎖店概念的解讀過程中,我們可以發現,連鎖店有直營連鎖和特許加盟連鎖之分。直營連鎖下,所有直營店都是由總部直接投資和管理的;而特許加盟連鎖,是在特許經營的前提下,廣泛籌集社會資金、招募合作夥伴後組成的連鎖體系,雖然也聽從總部的統一管理,但是與直營連鎖的令行禁止還是存在較大鴻溝的。
如此一來,您聽明白連鎖店和加盟店之間的區別了嗎?總而言之,這二者之間有共通之處,只是概念的大小不一樣,連鎖店包含了加盟店的概念。
在當下市場中,以特許加盟連鎖為特色的品牌多不勝數,因為這種經營管理方式具有更強的靈活性,對品牌發展而言也更加有效率。
Ⅸ 品牌使用費和加盟費一次性交了五年,現在只做了一年,不想做了,這些費用可以退嗎
你好,商業加盟在法律性質上屬於特許經營,需要遵守特別的法律規定,一般加盟商在沒有實際使用對方經營資源的情況下,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加盟費用,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起訴維權!
Ⅹ 品牌使用費加盟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你好
加盟合同糾紛,通常根據加盟活動的階段分為簽訂後未培訓,培訓後未開店,開店後等三個階段,相應的,法律責任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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