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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品牌後可以自己改商標嗎

發布時間: 2022-02-10 19:54:25

⑴ 已注冊的商標,自己可以改嗎

您好!
是這樣的,您現在新設計出來的標相對於貴公司之前的標已經是一個新的商標了,雖然商標的名稱一樣,但外觀已經不同了,這項新的商標您可以使用,但不受商標法的保護,不能在商標上打「R」,建議您最好將新設計出的商標進行注冊,已達到保護您品牌的目的。
另外一點,您若認為這項商標只是對原商標的一點點變動而已,那這樣的變動更是不可以的,因為,商標注冊後,只能對原商標進行等比例的放大或縮小,其他都不可以變動,否則會受到查處的,如果您的商標是圖形和文字組合的,那我建議您最好將圖形和文字分開注冊,這會便於您日後的使用。

⑵ 注冊了商標之後 可以自行改變注冊商標嗎

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是指使用注冊商標時,自行改變商標局核准注冊商標的圖樣,與注冊
商標圖案不一致,如文字、圖形、顏色及其搭配出現變動。這一行為是《商標法》所禁止的。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
商標。

⑶ 如果我加盟一種產品,而提供加盟的商家對這個產品還沒有商標,我加盟代理後,能自己注冊商標嗎

不管樓主是代理還是自己生產銷售,只要有相關的營業執照都可以去申請注冊商標。
至於樓主是要注冊產品商標,是否是自己代理的產品商標還是自己生產的產品商標,如果是前者,那就需產品生產商的認同許可。
樓主是加盟代理,可以申請商標第三十五類 替他人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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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我自己注冊了商標,可以修改一下下嘛

商標我買回去可不可以改個字體?能拆開用嗎?
答: 您好,商標法規定合法使用商標范圍包括:使用過程中不可改變商標標志,只可以等例縮小放大,組合商標不可拆開使用,單個商標可以組合使用,黑白商標可以著色使用,彩色商標不可改變顏色。建議您後期可以再次設計該商標字體,然後另行提出申請,這樣通過率很高了,您也就可以合法使用您想要的商標圖樣了。

⑸ 商標注冊好以後商標的圖案能夠隨便更改嗎

答: 您好,商標法規定合法使用商標范圍包括:使用過程中不可改變商標標志,只可以等例縮小放大,組合商標不可拆開使用,單個商標可以組合使用,黑白商標可以著色使用,彩色商標不可改變顏色。建議您後期可以再次設計該商標字體,然後另行提出申請,這樣通過率很高了,您也就可以合法使用您想要的商標圖樣了。

⑹ 允許把別的牌子的商品換成自己的商標銷售嗎

不允許吧。但是代工可以,需要委託,但是要注意一點,害怕自己的東西被剽竊。

⑺ 已注冊的商標,可以自己改么

已注冊的商標,可以自己改么?

我們都知道,作為構成商標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聲音、三維標志或其組合的顏色,在申請注冊商標時若未明確提出指定顏色要求,均按黑白顏色注冊,也按黑白顏色保護.明確提出指定顏色或顏色組合的,則按所指定的顏色或顏色組合注冊,也按指定顏色或顏色組合保護.

1、作為構成商標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號的最小書寫單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標法》把僅以字母構成的商標歸在文字商標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訂的《商標法》把字母作為商標的構成要素之一,這樣規定更符合實際,也便於商標主管部門對商標注冊申請依法審查核准.

2、作為商標構成要素的數字,也是2001年《商標法》的新規定.構成商標的數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數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寫數字.

3、作為構成商標的三維標志,又可稱為立體標志,是具有長、寬、高三種度量的立體物標志.以三維標志構成的商標標志的稱為立體商標,它與我們通常所見的表現在一個平面上的商標圖案不同,而是以一個立體物質形態出現,這種形態可能出現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現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對立體商標的注冊和保護規定是2001年修訂的《商標法》 所增添的新內容,這將使得中國的商標保護制度更加完善.

4、顏色組合單獨作為商標要素也是2001年《商標法》中新增加的內容.獨特新穎的顏色組合,不僅可以給人一美感,而且具有顯著性,能起到表示產品或者來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區別生產者、經營者或者服務者的作用.

上述六類商標要素可以單獨作為商標注冊,也可以將上述這些要素中兩個或兩個以上要素、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組合,但必須符合《商標法》第八條、第九條的有關規定.

加盟店能自己注冊商標嗎

法律分析:不能自己注冊商標。加盟店屬於特許經營,不能又注冊商標又加盟。商業特許經營是指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