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資質的特許人如何應對加盟商欺詐
1、你說的這個加盟商屬於典型的違約或被我稱為的加盟商欺詐行為,也是企業做商業模式特許經營的弊端和要一直預防的風險之一。因為這些問題的影響及意義,我在我的新書和講座里專門有詳細的解釋、分析和應對之策。
2、但遺憾的是,你作為特許人,本身沒有國家認可的資質(比如一個注冊商標、兩家一年以上歷史的直營店),因此,是你違約在先,要付主要責任。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建議你以真誠的態度和該加盟商協商解決這個問題。同時,你為了以後避免這種問題的再現,建議你要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要求嚴格、科學地在法、商、情等方面完善、規范自己。
2. 授權和加盟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嗎
授權是將完成某項工作所必須的權力授給部屬人員。加盟是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兩者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意思不同:
授權是將完成某項工作所必須的權力授給部屬人員。加盟是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
2、特點不同:
加盟的特點是有特許權擁有者,盟主擁有特許權,特許權可以是產品,服務,營業技術,商號,標示,以及其他可帶來經營利益的特別力量。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為主要聯結紐帶。
授權的特點,是企業無需承擔開發國外市場的成本和相關風險。對於缺乏資金去開展海外經營的企業來說,這種模式有相當的吸引力。對於那些不願意在陌生的、或者政治風險特別高的國外市場投入大量資源的企業來說,也不失為一種選擇。
3、對象不同:
加盟的對象是某一團體戓組織;授權的對象是人。
3. 有了特許經營授權書是不是別人在當地就不能銷售相同品牌的商品了
不一定 要看你和特許方簽訂的協議,有獨家代理,區域代理,還有二級代理,這是加盟商和特許方約定內容,很重要,所以加盟合同中盡量詳盡的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 怎樣才能查詢所要加盟的品牌,其公司是不是有授權加盟商特許經營的權利
首先,您可以通過第三方企業工商信息查詢工具:天眼查、企查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國商標網搜索到品牌公司、加盟門店、商標(TM)
1、 加盟小吃項目一定要實地考察,考察要細致,特別是公司總部是否有運營店面,一定要去實體店去考察,品嘗產品口味,了解店面經營情況。
2、 細致考察公司資質(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商標注冊等等),是否是正規公司。 3、 考察一定要看公司的產品是否有自己的特色,產品口味是否是公司的核心技術。 4、 公司是否有完整的物流配送體系。
5、 公司是否具備產品研發能力,產品研發能力是保護一個品牌延續的基石。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5. 關於品牌授權的問題,
須經授權同意,否則任何個人或單位不能善子以他人的名義銷售、代理其產品的!如果總部沒有用書面形式的授權特許經營許可的話,法院會認定非法經營的!不過你的中間環節是湖南代理商,你可以讓他們去與總部溝通,盡可能的來維護你的利益!
6. 商業特許經營沒有商標能否作為特許人
注冊商標並不是企業開展特許經營的必要條件,企業沒有注冊商標,但是擁有其他經營資源,如企業標示、著作權、專利、專有技術等,也可開展特許經營活動。
比如小肥羊,當初開展特許經營活動時就沒有取得注冊商標,只是取得了商標受理通知書。
但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商標權利,企業開展特許經營活動前,最好已經取得注冊商標。
7. 什麼是特許加盟店,它與直營店有什麼區別
一、產權關系不同——也是本質區別
加盟店,與品牌總部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除了合同規定的相關細則,並無資產紐帶。
直營店,則隸屬於總部,屬於同一資本所有,由總部直接運營、集中管理。相較而言,直營店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但是,從另一方面講,在新品研發、技術更新、推廣應用等方面更有優勢。
二、法律關系不同
加盟,是一種特許連鎖方式,由特許人——品牌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經合同建成關系,通過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對的靈活性、主動性、自主性。
直營,則是總部旗下的成員,按照總部的方針,由內部的統一管理制度進行調整,依照按總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於品牌總部對於特許經營權的轉讓,這一點,由初期繳納的費用(加盟費、管理費、保證金)得以體驗,品牌總部是轉讓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個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財務是相互獨立的。
而直營店,不管有多少家,總部對其擁有所有權和決定權,自主權、創造性、主動性均受限,當然,對於總部而言,架構龐大,人員眾多,管理難度系數也是較高的。
四、經營領域不同
從經營的范圍來講,直營店,主要存在於商業和服務業中。
而加盟店,則范疇廣泛地多,如零售、服務、餐飲、教育、服裝、美容、製造、高科技信息等等,均可涉及,依照目前的發展形勢,可以預見,未來將有更多的行業被鼓勵加盟,前景大好。
8. 別人的商標,我可以讓別人授權給我用嗎
1、普通許可
即商標注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范圍內使用合同項下的注冊商標。
同時,商標注冊人保留自己在該地區內使用該注冊商標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權利。我們最熟悉的商業品牌加盟代理就是用的這種方式。商標注冊人可以多選擇一些被許可人進行商標授權來獲取收益。
2、排他許可
這種情況也很好理解,商標注冊人只能選擇一位被許可人進行授權,而被許可人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權利。
這種情況下商標注冊人和被許可人的商標使用權是並行的,排他許可只能排除第三方在該地區內使用該商標。如果出現商標侵權行為,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注冊人共同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當商標注冊人不起訴或者怠於起訴時,被許可人可以單獨提起訴訟。
3、獨占許可
獨占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區內,將該注冊商標只許可給一個人使用,商標注冊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該注冊商標。
這種情況下被許可人相當於「准商標權人」當商標被侵權時,被許可人可以用自己的名義獨立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只有等到許可合同上的時間到期後商標注冊人才能再次使用該商標。
4、商標使用許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58號)第七十一條
違反商標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銷售,拒不停止銷售的,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9. 是否加盟後有品牌授權書
直接與廠方確定就可以了。
10. 我的飲食店已注冊商標,能不能授權別人加盟
不能 想要人加盟其實就是等於聯鎖性志 而這兩者是不相關的 餐飲要想做加盟必須有5家店面才可做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