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代理一個品牌
太多了,你自己去看看吧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571c4701000g4t.html
產品拉動型
產品拉動型的典型代表是台灣的統一。統一的營銷模式可以概括為"通路+產品」。統一在原則上採用差異化的產品策略,但不完全。統一的許多產品不是自己首先研發的,如果有哪個產品在市場上賣得好,統一就立馬跟進,這樣不僅省去研發費用,也能時刻跟上市場的"流行趨勢」。在推出新品之前,統一會通過嚴密和嚴格的市場調查流程來修正產品口味,以規模生產降低生產成本。在通路價差設計上採取低價差的渠道利差體系,如此一來,高質量的產品,相對更低的價格,自然保證了統一的產品力與銷售力。
統一認為,"通路就是產品的腳」。因此,統一非常關注通路建設,統一的行銷費用基本上就花在通路維護上,渠道客戶資源幾乎全部掌握在統一的營銷人員的手中,經銷商只要能進貨配貨就行。經銷商所賺的利潤,只是統一付給他們的倉庫與貨運費,以及貨款的利息。
統一的營銷模式,因為產品力強,通路暢通,所以產品的動銷速度快,經銷商的資金周轉率高,薄利多銷,投資回報率自然不低。此類品牌是經銷商最佳的投資品牌。
B. 加盟代理品牌大家知道么
一般加盟的方法有以下四種.
1.代理:
有全球代理或是全國代理到全省或是某個市某個地區的代理.
當然若是代理的地方越大,它的條件也會越高,譬如代理費用,代理保證金,代理的銷售業績.
2.加盟:
廠家一般都會設定每個城市或是某個區域設立幾個加盟商.
另外也有代理會在某個地區設立幾個加盟商.
所以可以說廠家與代理都可設立加盟商.
3.押款代賣:
顧名思義也就是押一筆錢在廠家,廠家拿你押款的金額服飾讓你銷售.
4.拿貨:
以上幾點就是大部分與廠家.品牌的合作方式
代理比加盟享受的公司福利多,而且你代理的區域一般都由你發貨給其他加盟的。可以賺中間差價,而且你發展加盟店,總部會給你獎勵的!總之,代理好處多,但是你的義務也多,比較費心費力!希
C. 品牌的區域代理商和加盟商有什麼區別
簡單來說,區域代理是品牌委託人在某一區域的全權代表,可以說是上下級的關系,區域代理可以代表委託方從事某些商務活動。但是加盟商與加盟總部之間是合作關系,加盟商付出相應報酬,集團總部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兩者的區別: 加盟屬於和集團總公司合作的關系,對企業的所有產品或者服務有統一的要求和權利。而代理,許可權比較小,通常是局限於某一個產品或者一個地區作為負責人的形式,進行商業活動。
D. 分銷商和經銷商的區別
分銷商與製造商(manufacturer)之間的關系是買者和賣者的關系,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與代理商不同,分銷商的經營並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他的業務是他自己的業務,因此在他是否接受分銷合同的限制時,他所考慮的是自己的商業利益。分銷商用自己的錢買進產品,並承擔能否從銷售中得到足夠盈利的全部風險。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區別
1、分銷商(distributor) 是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常見的分銷方式有:經銷、批發和零售等。
2、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3、分銷商和經銷商是產品銷售的不同層面的兩個重要角色。 一般產品流通流程: 製造商-代理商-分銷商-經銷商-消費者。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而經銷商主要面對終端客戶。 分銷商承擔壓貨風險,相當於產品方的物流倉庫,需要很大資金的底盤,各經銷商從分銷商的拿貨價一般較固定,可根據情況享受不同的帳期;經銷商通過在廠方的備案,如銷售到一定量,可以從廠方拿到返點,而增強他們成為經銷商的積極性。
4、製造商授權與否不同。分銷商獲得製造商的正式授權,一般可以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雖然能夠在製造商處購買產品,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5、分銷商不承擔推廣品牌的義務,而經銷商需要。
(4)總代理加盟品牌擴展閱讀
銷售:是指以出售、租賃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行為,包括為促進該行為進行的有關輔助活動,例如廣告、促銷、展覽、服務等活動。或者說:銷售是指實現企業生產成果的活動,是服務於客戶的一場活動。
E. 做代理商需要加盟費嗎總代理呢
這個是沒錯的!也不一定所有都是.這得根據每家公司他們的規定!有些因為新創建起實力不夠雄厚!就必須免代理資金投入!當然如果你加入的是大品牌很多都要加盟費..不過你如果覺得不合理或者其他可以咨詢多間後再做決定!如果不滿他覺得是惡意收費..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的!
F. 有了總代理公司還可以加盟嗎
建議找總部和代理商協商,這中間就是利益分配問題,只不過加盟商直接和總部簽約的話,代理商的作用和利益就沒了,對代理商不公平,只是後期對加盟商服務可能有會斷層,總部和代理商打太極就麻煩了,建議弄清楚後續對接問題。
賠償損失要看代理商和總部合同內容了,如果雙方都可以和加盟商簽訂合同的話,那麼總部也是沒違規,就不會存在賠償一說。
G. 請問要代理加盟品牌怎麼操作
加盟創業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特許經營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簡單來說,特許經營又叫加盟經營,就是交納一定的費用,然後與大機構合作開店。作為一種全新的現代營銷模式,特許加盟經營已成為個人創業的重要途徑。一份調查資料顯示,在相同的經營領域,個人創業的成功率低於20%,而加盟創業的成功率則高達80%—90%。
特許經營給加盟者帶來的好處,其一是分享品牌金礦,品牌是一種信譽、品質和服務的象徵,具有極高的含金量。消費者對品牌的認同,大大縮短了加盟者的投入期。其二是分享經營訣竅,「借他人之梯,登自家成功之樓」。其三是分享總部提供的支持、培訓、管理、廣告、促銷等。由於無需為貨源、器材、采購和廣告宣傳等事宜擔心,對勢單力薄的投資者確實是一條比較好的創業途徑。加盟者只需要出資金,就可以獲得一個成熟的項目,輕松開店,獲利豐厚。目前連鎖加盟項目多達近百種,涉及服務業、零售業、教育培訓業等諸多領域。據業內專家分析,零售業、餐飲、制水、美容美發、保潔等領域「門檻」較低,但競爭已相當激烈;而教育培訓、圖書經營、旅遊服務等是新興領域,雖然對創業者要求較高,但發展空間相對較大。
H.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區別
按照現在的說法:代理商比加盟商的許可權要大;
代理商可以分為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也可以說成是某某區級代理、市級代理等
代理商需要是法人,有自己的公司,有符合公司要求的財力和經營能力,公司授權給代理商在某一區域代理經營本公司的品牌,代理商可以發展自己的加盟商,不過需要報備總公司;
加盟商就是加盟某一個品牌作為自己銷售的品牌,開個店,不過加盟商也可以是一級,也可以是二級;
總的說,比較大的公司集團會分華東區代理啊,華南區代理等等,小的公司就直接發展加盟商;
I. 總代理和代理加盟各是什麼意思
指定代理是按照人民法院或有關單位的指定發生代理權的代理。對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精神病人所在單位在近親屬中指定。有關單位指定監護人,以書面或口頭通知被指定人的,應當認定指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