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很多品牌都不開放加盟
餐飲業有兩連鎖方式,一種是直營連鎖,一種是加盟連鎖。上面說的這些品牌,都是直營連鎖。他們之所以選擇直營連鎖,就是用直接介入管理,先做強後做大,才有了今天的品牌光環。
當然,不是說加盟不好。一般來說,小吃小喝簡快餐品類大多採用這種方式。因為小吃的壁壘不高,一個品牌一旦火爆之後,就需要快速搶占市場,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通過放加盟,用規模來建立品牌護城河。
但是,加盟連鎖也在升級。肯德基、麥當勞、漢堡王這類全球連鎖品牌,雖然也採取特許經營的方式擴張,但是他們的規則和一般人概念中的「加盟」完全不同。同時很多出色的品牌也早就不對個人開放加盟了。
2. 為什麼大家都不願意做加盟店
因為做加盟的要有很多的弊端,
真正的技術只有加盟的總代理有,
然後現在錢全部都被他賺去了。
3. 對於某知名品牌可以不加盟只開店賣它的品牌么
不可以,一旦被發現這是違規的。會罰錢。每個品牌都是受專利保護的。
4. 不加盟用他們的牌子開店可以嘛
如果對方進行了商標注冊,那就是侵權了,如果對方起訴,當然會受到處罰。
對方如果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一定是經過了注冊的商標,所以不要直接使用。
如果不履行加盟手續而使用別人的品牌開店屬於違法行為,侵犯了他人的商標權,對方一旦起訴,將會受到處罰。所以開店要麼就通過正規渠道加盟,要麼就自創品牌。
二、為什麼要進行商標注冊
使用未注冊的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他人搶注的話,有可能造成侵權。使用未注冊商標還會存在以下風險:
1. 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不能有效地利用現代宣傳手段參與競爭。
2. 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注冊,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
3. 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注冊,該商標的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
4. 未注冊商標不能形成受到法律維護的知識產權,因此該未注冊商標不是企業的無形資產。
5. 不能申報著名商標或名牌等相關企業榮譽。
6. 未注冊商標的企業作的越大越強,越容易遭受其他企業的惡意模仿或搶注,為自己帶來損失。
7. 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五條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
5. 有沒有必要加盟知名品牌的便利店,還是自己
能自己做就自己做,便利店也就貨源,貨架擺放,人力搭配,燈光設計等店面設計。建議如果自己做過服務業,就自己開,沒必要加盟。加盟要付加盟費,但是其他費用還是要支付的!所以幾年內是回收不了本錢。如果自己做的話,只要找對地點,店面設計沒問題,商品質量及價格都設計好,也就沒什麼問題,基本上日均人流量1000人的話,100萬的店面(含庫存貨),幾個月就能回本,這是在店租和人力等不算在內的情況下1
6. 為什麼有些店只是連鎖不加盟
你分清以下幾個概念,就能明白。
加盟連鎖與直營連鎖的區別
1、產權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各個特許加盟店的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沒有資產紐帶;而直營連鎖店都屬於同一資本所有,各個連鎖店由總部所有並直接運營、集中管理。這是加盟連鎖與直營連鎖最本質的區別。特許經營總部由於利用他人的資金迅速擴大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所需資金較少。相比之下,直營連鎖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 2、法律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中特許人(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之間的關系是合同關系,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建立起關系,並通過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直營連鎖中總部與分店之間的關系則由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調整。 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核心是特許經營權的轉讓,特許人(總部)是轉讓方,被特許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許經營體系是通過特許者與被特許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形成的。各個加盟店的人事和財務關系相互獨立,特許人無權進行干涉。而在直營連鎖經營中,總部對各分店擁有所有權,對分店經營中的各項具體事務均有決定權,分店經理作為總部的一名雇員,完全按總部意志行事。 4、涉及的經營領域不完全相同。直營連鎖的范圍一般限於商業和服務業,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范圍則寬廣得多,除商業、零售業、服務業、餐飲業、製造業、高科技信息產業等領域外,在製造業也被廣泛應用。
加盟連鎖與自由連鎖的區別
1、加盟連鎖(特許連鎖)是總部和加盟店依照一對一的特許經營合同成立的,而自由連鎖是加盟店按自發的意志、自願共同結成的組織。 2、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存在縱向關系,各加盟店沒有橫向聯系。自由連鎖的加盟店之間則存在橫向聯系。 3、自由連鎖是由加盟店集資組成,所以加盟店可以得到由總部利潤中作為戰略性投資的、持續性的利潤返還,而特許經營中沒有這種總部對加盟店的利潤返還機制。 4、自由連鎖成員店的經營自主權比加盟連鎖(特許連鎖)加盟店多,相互聯系更為鬆散。 5、加盟連鎖(特許連鎖)在合同期內不能自由退出,自由連鎖店可以自由退出。 6、自由連鎖總部一般是非營利性機構,不收或收取少量的會費。特許經營中則有特許經營費用和保證金等。7、特許經營體系通常依託於特許人開發的某些獨特的產品、服務、經營方法、商號、商譽或者專利之上,而自由連鎖則沒有這些特點。 所謂連鎖經營就好比一家母公司下屬了一批分公司。總店開設了新店。一般都是在一個地區開展一家,形成一個網路。發展規模會越來越壯大..
不加盟的都是直營連鎖。
7. 如果不加盟用別人品牌開店,會不會受到處罰
如果對方進行了商標注冊,那你就是侵權了,如果對方起訴你,當然會受到處罰。
8. 便利店加盟與不加盟的區別。
加盟要交費用,但會給你培訓,有進貨渠道提供,用它的品牌,但的符合他的要求,有點是給予資金支持,但要求拿分紅。
不加盟,自己創品牌,有自己的想法特點、但沒技術、得自己找供貨渠道,全部自己操心,不能用別人的品牌,要非法用被發現的話,會被罰錢,罰的不會少,但不用交錢,什麼都是自主的
9. 不掛加盟店的牌子有什麼弊端
那要看它的加盟條款里有沒有寫有關的條款了,如果有就要按照來了。不過,如果這個公司管得不是很嚴也沒事。大不了,你就直接說不開了,自己另外開就得了。
這樣是可以的,我也這樣做過。
10. 如果加盟了一個很知名的品牌,前期會掙錢還是賠錢
其實大多數人都會去加盟一些比較知名的品牌,那麼對於他們來說肯定是想賺錢的。因為依靠這樣的一些品牌的名氣,能夠幫助他們到達一個很好的階段,這也能夠讓他們在後期賺到很多的錢。但是我們都知道,如果是做一個加盟品牌的話在前期肯定有大量的投入的。那麼我們在前期的時候投入這么多的錢財,沒有得到回報的話,會讓我們感覺到有一定的虧損。
所以一旦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們也不用太過於擔心,我們在前期雖然說有一定的虧損,但是在後期我們的盈利就能夠把這樣的一些虧損補過來。所以對於我們自己來說,只要提高我們自己的一些銷售手段,包括我們自己在市場上面的一些位置,就可以讓我們自己能夠得到更多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