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綜合門診
一般是簡單的外科和內科,容易辨別治療的,需要進一步檢查的就會推薦你到專科部門去。大成國學院提示,這是為了減輕專科門診的負擔,一般有個感冒發燒磕破跌傷的可以去綜合門診,處理快。
2. 中醫養生館加盟10大品牌排行榜
是哪個地區的啊?養生分很多種類,你有沒中醫理論基礎,如果小白開始培養,是要花時間學習的。
3. 如何開一家中醫診所。
對申請人而言:
1、需經醫師執業技術考核合格,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
2、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後,需在醫療、預防,或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現為非在職醫務人員。
3、具有本地常住戶口,男性申請年齡在18—70周歲,女性申請年齡在18—65周歲,且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行為。
4、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診所而言:
1、所場地必須長期固定(非申請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賃協議),符合衛生部頒布的《醫療機構基本標准》的要求,以1名醫生,1名護士計算,診所使用面積不得低於40平方米,聘用衛技人員每增加1名,面積增加10平方米。
2、基本配置包括診室、診治室、處置室(≥10平方米);輔助配置包括觀察室、葯櫃、配葯室、高壓消毒室等。
3、在人員設置方面,需要有主治醫師,護士,且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均取得相應的從業證件。
4、在診療科目方面,私人診所原則上只能設置1個診療科目,確需增設診療科目的,相關工作人員需具有相應的臨床經驗,可提供醫師執業證書,另外,診所要具備相應的診療條件。
(3)綜合門診加盟品牌擴展閱讀:
一、對於提供中西兩法服務和不符合《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服務范圍或者存在不可控的醫療安全風險的中醫(綜合)診所,新標准提出中醫葯治療率不低於85%,並設置診所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衛生技術人員人均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每室(含中葯存放、調劑區)不少於10平方米等具體條件。
二、新標准對診室不再作數量上的硬性規定,而是要求至少設置候診區、就診區,面積滿足功能需要。
三、同時,新標准不再要求診所應由中葯飲片品種不少於400種的葯店設置、只允許提供中葯飲片處方服務,而是規定診所可以提供中醫葯診療服務和中葯葯事服務,要求中醫葯治療率100%,並放寬了中醫診所執業醫師的從業年限等資格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中醫診所新標准發布 開設純中醫診所更容易
4. 誰能給我解釋一下綜合門診和門診部的區別
門診和門診部是有區別的:
門診部是國家衛生部規定設立的醫療機構之一,有嚴格的限定。
門診在醫療機構許可中找不到這個名稱,但有的地方有這個設置的。其面積要達到一百平方米以上,必須有兩個以上的注冊醫生,要有葯房設置,其資質介於診所和門診部之間。門診部必須有五個以上的科室,五百平方以上的面積,至少要有一個副高職稱。
5. 開設綜合門診部的申請條件有什麼需要什麼材料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此有明確規定:
第九條 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並取得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方可向有關部門辦理其他手續。
第十條 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 設置申請書
(二) 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 選址報告和建築設計平面圖。
第十一條 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提出設置申請:
(一) 不設床位或者床位不滿100張的醫療機構,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二) 床位在100張以上的醫療機構和專科醫院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申請。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設置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書面答復;批准設置的,發給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
第十三條 國家統一規劃的醫療機構設置,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決定。
第十四條 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按照國家醫療機構基本標准設置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 登 記
第十五條 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進行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十六條 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設置醫療機構的批准書;
(二) 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准;
(三) 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 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設備和專業衛生技術人員;
(五) 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六)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的執業登記,由批准其設置的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按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設置的醫療機構的執業登記,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的執業登記,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主要事項:
(一) 名稱、地址、主要負責人;
(二) 所有制形式;
(三) 診療科目、床位;
(四) 注冊資金。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自受理執業登記申請之日起45日內,根據本條例和醫療機構基本標准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登記,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將審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