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同法哪一條說收取加盟費用是違法的
收取加盟費不違法,
那是人家的知識產權和品牌,
你要拿過來用,
肯定是要付費的。
Ⅱ 品牌使用費和加盟費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不同:
品牌使用費使用費指使用其它經濟單位所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版權或類似的專有權利的付款。它是作為財產收入的一種支付,而不屬於商品經營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單位的專有資產所發生的費用支付,只能由使用這項資產所取得的財產收入來彌補。
但對於有關專利品的製造,超過范圍和期限,使用者都要受到懲罰。
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
2.范圍不同:
使用費的范圍:
(1)與製造被估貨物有關的專利、設計、圖樣、工序和訣竅等;2.與被估貨物的出口銷售有關的商標、注冊設計等;
(2)與被估貨物的使用有關的著作權、版權等。
加盟費的范圍:
1、全國性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
2、區域性廣告宣傳。
3、加盟方獨立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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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費的影響因素:
加盟總部的發展階段
當總部的特許經營業務還處在剛剛起步的摸索階段,其特許經營概念還沒有經受市場充分、徹底的檢驗,經營風險較大時,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擴大影響,總部往往不惜以低價兜售特許權。
加盟總部提供的援助
加盟總部對加盟店提供援助的多少,是決定加盟費用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因為提供的援助越多,其管理費用支出也越多,用於彌補管理費用而收取的加盟費也相應增加。
加盟總部的管理水平
盡管加盟費用的高低與總部的管理水平有很大關系,但外人要一眼就能准確評估公司的管理水平是很難的。各行各業的特徵以及各家各派的學說,再加上各種各樣的表現,使外人只注重形式而看不清本質
Ⅲ 在不加盟的情況下可以以個人的名義來賣他人的品牌的商品么
你的終歸目的是什麼?避免加盟費?
Ⅳ 假如我加盟了一個品牌,那別人可以加盟我嗎而且總公司會收取一部分
看你是單純的加盟還是搞代理了,比如山西代理商 你就可以讓別人加盟你
Ⅳ 加盟某個品牌需要交納保證金,品牌使用費,合法嗎
按規定是要繳納一定的費用,但是往往一些騙子也會用這種手段來行騙,不要光看公司表面的,最好去公司所在地的商管句,看看是否真的有這個公司。如果有那就要簽訂合同作為建立互相信任的工具。
Ⅵ 品牌使用費和加盟費一次性交了五年,現在只做了一年,不想做了,這些費用可以退嗎
你好,商業加盟在法律性質上屬於特許經營,需要遵守特別的法律規定,一般加盟商在沒有實際使用對方經營資源的情況下,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加盟費用,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起訴維權!
Ⅶ 會計分錄收加盟費應入哪個分錄
會計分錄收加盟費應計入無形資產科目。
企業購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各種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出數,借 (增)記本科目,貸(減) 記「銀行存款」等科 目。
無形資產科目(編碼104號)是國營工業企業會計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專有技術及專利權、商標權、特許權等各種無形資產的價 值。各種無形資產應按規定的使用期限,分期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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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費所含費用:
1、品牌使用費
品牌使用者向品牌持有者,因使用品牌持有者的無形資產按照約定的合同支付一定的費用,即加盟者向加盟主支付品牌使用費。
2、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證金,這部分費用到合同期滿後,在加盟方沒有違約行為,沒有不清楚款項的情況時,特許方應無息退還給加盟方。
3、品牌管理費
市場營銷品牌推廣的費用:特許總部與加盟者之間是有部分費用是需要雙方共同承擔的,最常見的則是用於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
4、首批進貨費
如果是做實物產品的話,首批進貨的費用也需要考慮。一般會隨著加盟連鎖體系的合作方式和經營情況來確定首批的進貨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加盟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無形資產科目
Ⅷ 如果不加盟用別人品牌開店,會不會受到處罰
如果對方進行了商標注冊,那你就是侵權了,如果對方起訴你,當然會受到處罰。
Ⅸ 很多連鎖經營收取加盟費,還要交年度的品牌使用費,比如晨光燒餅加盟費一萬六,還要 很多連鎖
有一少部分是真正的大品牌,加盟後可以得到品牌效應(不過都管理很嚴格),還有一大部分是騙人的,說的很好,等你加盟以後,要貨沒貨,要服務也沒有,大家拿了不少錢,賠了,總公司到是富起來了。不富還好,一富了就跑,再找人?沒了。
Ⅹ 商標怎樣授權他人使用,一般每年可以收取多少使用費
方法和費用:雙方簽訂商標授權的合同,然後報商標局備案即可。每年使用費需要要雙方自己協商。
法律依據:
《商標法》
第四十三條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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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商標授權有以下五大好處:
1.可以通過商標使企業的產品即時獲得消費者認知。產品本身的質量當然很重要,但若再有一個良好的商標做為指導,消費者就能很快的記住這個產品,也就更容易接受。
2. 提高企業的利潤水平。同樣的產品,結合商標的知名度可以帶來比原來高的價格和高的銷售額,給企業帶來更多的利潤。
3. 由商標授權者的巨型推廣活動直接得益。商標授權者為了維持本商標的市場地位和知名度必須不斷的培育商標角色,提醒消費者這些品牌商標的存在,更多的引起消費者的關注。這些商標的推廣會直接給被授權商帶來更好的銷售業績。
4. 獲得零售商(銷售渠道)即時的興趣及接納。簡單易記的品牌商標會很容易進入分銷渠道。被授權商藉助授權品牌商標的力量可以迅速進入綿密的通路,更廣泛的與消費者接觸。
5.可以最有效地取得授權者給予人員培訓、組織設計、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指導與協助,學習甚至改進其良好的經營模式來帶動企業自有產品的發展。
在產品行銷方面,搭配商標品牌授權還可以獲得專業的業務團隊輔導通路業務的拓展和經營;專業的行銷團隊規劃全國性的品牌推廣和廣告宣傳策略;專業的技術團隊輔導商店的空間規劃和專業技術問題的克服;專業的組訓團隊協助訓練通路加盟者業務拓展,培訓店務人員以呈現品牌素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