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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連鎖加盟體系

發布時間: 2021-05-14 03:51:02

加盟店需要些什麼條件,要辦理什麼程序

加盟店需要證件齊全,所以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在當地所屬的工商管理部門辦理。
一、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相片一張。
(3)經營場地證明;
(4)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5)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 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二、如經營農葯、食品、危險化學品、餐飲、特種養殖、卷煙等前置項目,就要先注冊名 稱後辦理這些前置許可證,再憑前置許可證復印件(需要查驗原件)才能辦理營業執照; 規模較大的經營場所,如商場、酒店還應提交消防意見書;縣(區)外人員還應提交流動 人口計生證。
註:由於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具體規定以當地的規定為准。

連鎖加盟品牌簽合同時要注意那些問題呢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

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⑶ 連鎖店跟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在了解其差異性之前,首先需要給大家普及一下連鎖店的概念。

什麼是連鎖店?連鎖店是指許多規模較小的、較為分散的,但是卻經營同類型的商品和服務的統一品牌下的零售店。連鎖店統一受品牌總部的領導,聽從總部的統一調度和管理。通過這種集中采購與分散銷售相結合的經營方式,連鎖店能夠實現規范化經營,達到規模經濟效益大漲的良好效果。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什麼區別?有小夥伴表示,加盟店也是在總部統一領導下實現商業活動的一種管理模式,這不是與連鎖店的概念相當嗎?其實不然,這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的,連鎖店不全部是加盟店,但是加盟店卻一定是連鎖店。

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在對連鎖店概念的解讀過程中,我們可以發現,連鎖店有直營連鎖和特許加盟連鎖之分。直營連鎖下,所有直營店都是由總部直接投資和管理的;而特許加盟連鎖,是在特許經營的前提下,廣泛籌集社會資金、招募合作夥伴後組成的連鎖體系,雖然也聽從總部的統一管理,但是與直營連鎖的令行禁止還是存在較大鴻溝的。

如此一來,您聽明白連鎖店和加盟店之間的區別了嗎?總而言之,這二者之間有共通之處,只是概念的大小不一樣,連鎖店包含了加盟店的概念。

在當下市場中,以特許加盟連鎖為特色的品牌多不勝數,因為這種經營管理方式具有更強的靈活性,對品牌發展而言也更加有效率。

⑷ 連鎖店體系的優缺點

連鎖經營的制度優勢
在流通領域,連鎖經營將分散理財的零售網點組織起來,形成具有足夠規模的企業。科學的制度安排,有利於降低交易費用,能使連鎖企業與上游企業及下游顧客形成長期的信任合作關系,有利於連鎖企業獲得良好的發展。不同類型的連鎖經營有著不同的制度安排,體現著各自不同的制度優勢。
1.直營連鎖的制度優勢。包括:
(1)規模優勢。在直營連鎖的經營方式下,總部對同屬於某個資本的多個店鋪實行高度統一的經營,總部對各店鋪擁有全部所有權和經營權,包括對人、財、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這種制度安排有利於集中力量辦事,可以統一資金調運,統一人事管理,統一經營戰略,統一采購、計劃、廣告等業務以及統一開發和運用整體性事業,以大規模的資本力同金融界、生產部門打交道;在培養和使用人才、運用新技術開發和推廣產品、實現信息和管理的現代化等方面,也可充分發揮連鎖經營的規模優勢。
(2)經濟優勢。功能集中化體現了直營連鎖的經營經濟優勢。如利用總部統一集中大批量進貨,容易開發穩定的供貨渠道和獲得折扣,以達到減少管理費用、降低經營成本、比較低價格出售商品的目的,而這是獨立零售店所不具備的優勢。
(3)技術優勢。在各個零售連鎖店工作的從業人員,雖然人數少且不一定都很專業,但因有總部的Know-how直接指導和援助,仍然可使連鎖店獲得預期成果。
2.特許連鎖的制度優勢。特許經營的核心是特許權轉讓,通過總部與加盟店一對一地簽訂特許合同,總部在教給加盟店完成事業所必需的所有信息、知識技術的同時,還要將店名、商號、商標、服務標記等在一定區域內的壟斷使用權授予加盟店,並允許其在開店後繼續經營。所以,特許經營的制度優勢主要表現在其對連鎖體系中經營者(盟主)、加盟者、消費者三方的好處上。
(1)特許連鎖經營對盟主的好處:
第一,盟主既節省了資金,也獲得了擴大市場的機會,能夠提高其知名度,加速連鎖事業的發展;
第二,盟主開展新業務時,有合夥人共同分擔商業風險,能夠大大降低經營風險;
第三,加盟店是盟主穩定的商品流通渠道,有利於鞏固和擴大商品銷售網路;
第四,盟主可根據加盟店的營業狀況、總部體制和環境條件的變化調整加盟店數量和布局策略,掌握連鎖經營的主動權;
第五,統一加盟店的店面設計、店員服裝、商品陳列等,能夠形成強大而有魅力的統一形象,有助於企業品牌的塑造。
(2)特許連鎖經營對加盟店的好處:
第一,沒有經驗的創業者也能經營商店,可以減少失敗的危險性;
第二,能借用連鎖總部的促銷策略;
第三,用較少的資本就能開展創業活動;
第四,能進行高效率的經營,能夠受到總店的參謀指導,可以持續地擴大和發展事業;
第五,能穩定地銷售物美價廉的商品,並能夠專心致力於銷售活動;
第六,能夠適應市場變化。
(3)特許連鎖經營對消費者的好處:
第一,標准化的經營使消費者在任何一個加盟店都能享受到標准化的優質商品和服務;
第二,加盟店通過擴大規模、簡化環節,降低了銷售費用,使消費者能享受到物美價廉的商品和服務。
3.自由連鎖的制度優勢。自由連鎖是在保留單個資本的所有權的基礎上實行的聯合,各分店都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人事自立,總部對各分店的管理功能較弱,側重於指導和服務功能。自由連鎖的優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靈活性。在自由連鎖的經營方式下,各分店有較大的獨立性,因此靈活度較高,能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迅速跟蹤市場行情作出及時有效的調整。
(2)學習性。自由連鎖各分店具有橫向聯系,有利於相互學習、共同發展。
(3)流通性。自由連鎖將兩個以上流通環節的職能互相結合,能夠實現流通的「縱向組合「並發揮出更高的效能。例如,自由連鎖可以在批發和零售職能相結合的基礎上,引入設計、加工的職能,從而提高商品的附加值。
(4)獲利性。自由連鎖總部是由加盟店集資組成的,所以加盟店可以得到總部利潤中作為戰略性投資的、持續性的利潤返還。
連鎖經營的效益優勢
連鎖經營之所以能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把現代化工業大生產的原理應用於零售業,實現了商業活動的標准化、專業化和統一化。這也構成了連鎖經營產生規模效益的重要基礎。一方面,先進的營銷技術可以在眾多的店鋪大規模推廣,從而獲得技術共享效益;另一方面,投資的成本和風險又可以在眾多的店鋪得到均攤,從而可以降低商品的成本。
連鎖經營的效益優勢體現在:
1.經營技術開發的專業化,有利於店鋪經營水平的提高。
在連鎖體系內部都有總部和店鋪兩個層次。總部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研究企業的經營技巧,包括貨架的擺放、商品的陳列、店容店貌的設計、經營品種的調整等,直接用於指導店鋪的經營,這就使店鋪擺脫了傳統零售業那種靠經驗操作的模式,轉而向科學要效益。連鎖總部統一開發的經營技巧可以廣泛應用於各個店鋪,使各店鋪的經營水平普遍提高,從而獲得技術共享效益(相對其他企業來說是一種超額利潤),同時分攤技術開發的成本。這是單個企業所無法做到的。
2.標准化的經營,有利於改善服務、擴大銷售。
在商業連鎖經營方式中,商店的開發、設計及標准化的設備、陳列、產品、操作程序、技術管理、廣告設計等等,都集中在總部。總部負責連鎖店的選址及開辦前的培訓工作,提供全套的商業服務方案,並始終不斷地對各連鎖店進行監督、指導、交流和培訓工作,從而保證了各連鎖店在產品、服務、店名店貌等方面的統一性,以滿足消費者對標准化的產品和服務質量的要求,達到吸引顧客,擴大銷售的目的。標准化的經營對樹立店鋪的形象更是意義重大。
3.物流中心承擔了部分批發職能,使批發環節的部分利潤由社會轉到了企業內部。
零售環節的利潤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商品所經過的流通環節數量。一般而言,流通環節越少,商業流通費用越低,零售環節所能獲得的銷售利潤也就越多。
連鎖企業一般都設有物流中心,專門為店鋪進行商品配送。這些商品一部分直接從工廠進貨,減少了流通環節;同時還有一部分商品從供應商取得時是原材料或半成品,需要物流中心進行加工、包裝、分類等裝配作業,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從而將一部分利潤轉移過來。
4.集中化的經營與管理,有利於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
連鎖經營的同業性,使各個店鋪的一些共同性活動,如采購、儲運、廣告宣傳、會計核算等,可以集中起來由總部統一操作。這樣,眾多的店鋪共享一套經營設施,共享一套管理機構,各個店鋪無須設置繁瑣的管理機構,無須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這樣做的好處有兩個:其一,從總體上降低了企業的管理成本;其二,集中操作所帶來的經營成本的降低也是顯而易見的。如進貨,由於有多個店鋪而創造了大量銷售的條件,所以總部可以通過大批量采購,從廠家獲得較低的價格即批發價格。又如,由於有總部送貨,各個店鋪需要的庫存面積及庫存量都很小,從而可以擴大銷售面積,減少資金佔用。
5.連鎖經營有利於減少商業投資風險。
連鎖企業經營多個店鋪,即使個別店鋪經營上失敗也不會影響整體的經濟效益,因為某一決策的失誤所造成的損失可以由許多店鋪共同分攤,這樣大大降低了商業投資的風險。對於購買特許經營權的被特許人而言,加盟一個特許連鎖店,可以利用一個已得到實踐檢驗的成功的商業交易方式,獲得特許人的指導和幫忙,比起其單獨開店,成功的幾率大大提高了,大大減少了行業新人面臨的各種風險。難怪有人說,特許經營是進入商界的「安全通道」。
6.連鎖經營有利於提高零售商業的地位,有利於指導生產,組織適銷對路的商品。
連鎖經營店自產生和發展以來,對生產領域的促進作用日益增強,一是連鎖店聯合起來大批量購買,使生產過程的性得到保證,生產廠商減少了生產費用。二是連鎖店一頭連著消費者,另一頭連著廠家,能更及時地向廠家反饋消費者的信息,指導廠家生產適銷對路的商品。同時,連鎖店還給廠家提供了在廣大地域內迅速、經濟地試驗新產品的零售實驗室。三是連鎖店的形成增加了社會產品的總量。因為零售費用的降低相對擴大了消費者的購買力,購買力的增加反過來刺激了生產的發展,也增加了商店的銷售額。
除此之外,連鎖經營網點多、輻射范圍廣、市場佔有率高,能夠迅速大規模地集中資金,實現投資的靈活轉移,取得市場機會效益等,這些都是連鎖經營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重要原因。
連鎖經營的競爭優勢
連鎖經營解決了大批量銷售與消費者分散需求之間的矛盾,是零褒組織的重大變革,被稱為零售業的第三次革命。連鎖經營通過標准化、簡單化、專業化原則提高經營效率,實現規模效益,有著其他零售組織形式無法比擬的競爭優勢。具體表現在:
1.容易快速聚集資本,有利於抓住稍縱即逝的市場機會。
連鎖經營方式,特別是加盟連鎖方式,能把眾多單個資本迅速集中起來,形成整體力量,在同樣的競爭條件下,可以及時抓住市場機會,進行投資、進貨、研發新產品,給企業帶來良好的經濟收益和發展機會。
2.組織化程度高,增強了市場競爭能力。
連鎖經營是流通中一種組織化程度較高的集生產加工、零售、批發為一體的組織形式。它組織環節少,調節靈敏,反應迅速;它通過連鎖體系的銷售網路和銷售渠道與消費者相聯系,能快速准確地了解和掌握市場信息,迅速將生產廠家的產品推向市場,擴大自身的市場佔有率,增強自己的市場競爭能力。
3.經營費用低。
連鎖經營總部統一采購,進貨量龐大,能夠最大限度地獲得圈套程度的價格折扣和其他優惠。連鎖經營一般不經過批發商而直接從供應商(廠家)進貨,降低了購貨成本和運輸費用;由於採取總部統一存貨管理,採用物流配送中心的組織形式,較之單店可以節約很多倉儲費用;在廣告宣傳方面,由連鎖總部統籌負責,既體現了整體的宣傳效果,又節省了廣告費用。此外,由於連鎖經營標准化、模式化的操作和店鋪形式,提高了連鎖經營管理的效率,使管理成本降低。
4.產品銷售能力強。
由於連鎖店中的商品或服務較其他商業模式的機構更具價格優勢,而且集中采購又使商品的品質有所保證,所以對顧客有很強的吸引力。連鎖店鋪位置分散、運輸方便、配送快捷;而且多個分散的連鎖單店構成一個有序的服務網路,能從售前、售中、售後給消費者提供快捷優質的服務,具有服務優勢。這些都使連鎖店具有強大的銷售能力。
5.實現規模經濟。
連鎖經營的出現解決了大規模銷售與單個中小零售商要求維持其經營獨立性之間的矛盾,使得連鎖總部和連鎖分店都能享有規模經濟帶來的經濟利益,同時對連鎖分店的獨立經營又不構成威脅。(註:《連鎖經營管理:理論·實務·案例》,王吉方主編)
正因為連鎖經營有上述優勢存在,才使連鎖經營有較強的競爭能力,具有巨大的發展前景,才使連鎖經營在全球經久不衰。
連鎖經營的三個風險
連鎖經營雖然有巨大的優勢,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連鎖經營不是一用就靈,它只不過是一種經營組織方式,只有和經營者的能力、資金以及市場環境等各方面因素相結合才能發揮出最大的功能。
連鎖經營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有:
1.連鎖體系的整體性風險
還記得曹操把很多船隻「連鎖」在一起征戰的歷史故事嗎?船隻「連鎖」後發揮的優勢,
同時也隱藏著劣勢——當孫權、劉備用「火」攻來破曹時,曹操把很多船隻「連鎖」的劣勢表現得淋漓盡致。
連鎖企業一樣,它的劣勢同樣隱藏在它的優勢中,這就是連鎖體系的整體性風險。即使是世界超級連鎖品牌,也難以避免和防範這種整體性風險。從2003年亞洲爆發大規模禽流感以來,以雞為主打食品的肯德基亞洲連鎖體系遭遇了打擊,據悉年營業額下降高達20%。2005年,肯德基又遇到了「蘇丹紅1號」危機,一個小小佐料中的隱患卻讓一個龐大的快餐連鎖王國遭遇了短時間的重創。
2.總部對連鎖體系的管控風險
整個連鎖體系是原創店的復制和放大、是總部管理能力的放大和輸出。如果原創店和總
部做不好,整個連鎖體系中的絕大部分店面也做不好;如果原創店做得好,不一定整個連鎖體系中的每一家店面也能做得好,但是如果原創店做得好,同時總部管得好,整個連鎖體系中的絕大部分店面也容易做得好。
3.市場需求變化帶來的風險。
市場變化莫測,消費者的需求呈現多層次、多樣化的趨勢,連鎖經營者面對的是不確定因素的增加和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連鎖企業是賣產品或者賣服務的,當市場上不再需求某一類產品或者某一類服務時,連鎖企業能否盡早感知市場需求的變化,以變化來應對變化,從而保證連鎖網路的有效性。

品牌加盟的分類

網站加盟
網站加盟主要是指門戶網站通過發展加盟的形式開拓市場。
實體加盟
實體加盟主要以品牌連鎖店的形式加盟。
戰略體系
該體系是為推進傳統實體店零售業的信息化轉型和升級,並進一步建立電子商務售後服務體系;ITM模式在加盟體系中,是唯一可以實現傳統實體店面與網購同步的加盟形式。

⑹ 國美該連鎖體系選擇加盟商的標准

國美將全國范圍"清理"加盟店

國美將在全國范圍內終止特許加盟制度,取消所有非直營店對「國美電器」品牌的使用權。

發展特許加盟店曾經是國美電器早期在全國擴張時採取的一種措施。國美在向一部分家電賣場收取一定數額的加盟費後,簽訂三至五年的合同,允許這些賣場在國美的管理下使用「國美電器」的品牌。這些加盟店大多分布在當初沒有國美賣場的二三線城市,最多時在全國范圍內有60多家。

隨著自身的發展,國美現在陸續在很多二三線城市設立了分店。這些特許加盟店繳納的費用和這些店在當地所產生的影響力對國美來說已經微不足道。很多特許加盟店的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影響到了國美的品牌影響力。為此國美決定終止特許加盟制度。目前國美在全國的特許加盟店還有二三十家,國美在全國的特許加盟店將會全部消失。

⑺ 關於加盟一個品牌的流程及注意事項

事項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事項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事項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如果想要創業的話何不做個有特色、在當地獨一無二的店呢?建議您還是先結合當地的市場需要選擇好一種項目來加盟,找項目時最好是找那些靠自己開店積累經驗做起來的公司,正因為他們有開此店的經驗,所以才能給你配貨指導及店鋪的管理與銷售技巧,找項目時千萬不要被那些沒有直營店的加盟公司給騙了哦。聽說廣州有個做情侶禮品的加盟公司之前是從開店發展起來的,店面的業績還不錯呢。因為不管在哪個地方都是有愛情存在的嘛,這種店不容易被人復製做,也不容易拿到一樣的貨的。

⑻ 做成品牌連鎖店必須具備什麼條件!

一個准備發展連鎖經營的企業至少應具備這樣幾個條件:雄厚的資金;獨具的貿易名稱和商標;成功的試點經營實踐;本企業所開發的一整套標准化經營體系和操作手冊。

以下將逐一論述諸項條件:

(1)足夠的資金力量;

現代連鎖店的規模經營要求總部與基層商店之間具備迅捷而高效的信息交流體系。基層商店各個環節的經營、銷售、存貨信息應能源源不斷地匯集到總部,而總部則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分析、處理、作出信息反饋。這一切只能通過現代化的數據處理系統來完成。由於管理信息有可能涉及成千上萬種商品的種類、式樣、價格、銷量等,因此計算機網路化將是不可避免的選擇。為此必需進行大筆的一次性投入。此外,連鎖店總部要發展和維持本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成功者和先驅者的地位,就要集中一批訓練有素的零售業專家,以承擔整個企業的戰略決策,商品計劃和采購職能。這意味著作為連鎖店總部的前期智力投入。

各類連鎖店(正規連鎖、特許連鎖和自由連鎖形式),無論其集中化的程度如何,都需要保證在消費者心目中具有統一的形象。廣告、促銷、公共關系、規劃、商店設計等方面的前期投入也是必不可少的。雖然在以後的連鎖經營中可以由眾多商店共同分撐廣告、促銷等方面的費用,但在開辦連鎖店以前。這一系列費用必然是由未來作為連鎖店總部的商店來承擔的。

沒有足夠的資金,是沒有條件發展連鎖式的經營的;正規連鎖店組織需要完全依賴於自己的資本進行擴展工作。特許連鎖和自由連鎖店雖然在開辦新店方面可以利用被特許人或加盟店的資本,但作為一個特許權授予人和加盟店總部,本身缺乏充足的資金實力是無法吸引被特許人和加盟店的。

(2)獨特的貿易商標和良好的商譽。

進行連鎖經營的商業企業首先應當是市場競爭中的成功者,具有自己獨具特色的貿易商標和企業形象,有一定的商業知名度。一個打得響的貿易商標和企業良好的商譽是企業成功的標志,也是一個企業寶貴的無形資產。作為連鎖店組織的開發者,擁有獨特的貿易商標和良好的商譽則是一個連鎖店總部成熟的標志之一。試想,一個商店若是自己牌子不響,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不佳,拿什麼資本去開發連鎖店?即便勉強辦了連鎖店,也只是向社會復制一種劣製品和落後的經營方式。它不可能在市場競爭中站住腳跟;也沒有持久的經營潛力。只有具備了自己企業的獨特形象,並且有創造性地根據市場變化完善自己形象的能力。連鎖店的經營才有發展的潛力。

商業企業的商標關系著企業的形象,需要進行認真的研究。一般來說,成功的商店商標都具備兩大特點:第一,發音簡潔、容易上口,其標識具有大眾性和可普通接受性;第二,其商標和標識是一種發明,具有創造性和獨特性,這樣容易在消費者心目中產生深刻的印象,同時也比較容易進行注冊登記。

商譽是企業貿易商標的內在價值,與一個企業的知名度和信用程度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一個商店貿易商標的內在價值越大,其商業輻射力就越強。進行商業連鎖經營成功的可能性也越大。一個有良好商譽的企業,很容易在新開辟的地區被當地的消費者所接受。這個企業如果想發展加盟店,它的名聲能使它有較廣闊的選擇餘地。

⑼ 連鎖店體系的優缺點

具體來說,選擇連鎖加盟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能借用連鎖總部的促銷策略,用較少的資本就能開展創業活動,對於沒有經驗的創業者,也能經營店鋪,減少投資失敗的危險性。
·能夠接受總店的指導而擴大和發展事業,能夠迅速適應市場變化。
·能夠得到總部在開店選址支持、區域辦店定位、布局網點、有效控制客源等方面的幫助。
·統一形象設計支持、裝修方案:提供統一的連鎖加盟店裝修效果圖,並對施工的材料、工藝、形象等要求進行裝修,確保加盟店形象的統一性,增強顧客品牌意識。
·統一廣告宣傳,提供全國性的市場策劃及廣告支持,打造品牌知名度,增效節支。
·統一提供經營思路指導,為加盟商提供全面的品牌管理及市場營運策略支持。
·統一提供長期人員技術培訓:公司督導人員現場協助專營店營業人員進行貨品分類管理、商品陳列現場指導、基礎店務處理、銷售技巧、終端基礎規范的貫徹示範等一系列輔導工作。
·產品換貨支持:在產品無質量問題的情況下,可以換貨,這樣可以保證家居裝飾品加盟商部分滯銷的貨品可以退還總部調換適銷對路的產品進行銷售,解決了加盟商因經營不善帶來的貨品積壓問題。
·產品促銷支持。
·售後服務及營銷指導支持。
·統一店員工服、胸牌,提高形象服務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