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乙方:加盟代理合同沒到期;甲方在我的地區放了新加盟代理商:合同上沒說甲方違約索賠多少錢:
沒有明確標注違約金的情況下:按照你的損失賠償,包括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⑵ 加盟商違約怎麼辦
你得看這家店是在你之前還是你之後了,如果是他們先開的你怎麼辦,他說他們忘記了怎麼辦?
⑶ 加盟合同,甲方違約,乙方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1、可以協商終止,也可通過訴訟或仲裁程序解除協議;合同因一方違約導致終止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直接和間接損失。
2、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合同中無約定違約金的,要求支付違約金則無依據。
3、如合同中未約定管轄法院,本案則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如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存在根本違約的情形,則你方勝訴的結果是可以預期的。
祝好運。
⑷ 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給乙方賠償問題
單方面終止合同,屬於單方面違約。這樣的情況適用合同法。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建議,你可以訴訟解決,首先你將總款25000減去啟動資金7500,餘下的17500元做為違約標的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這樣法院一定不會支持你的全部訴求,當然對方也不會同意。
那麼你就根據你認為合理的百分比要求賠償,最後法院會要求你們之間協商,如果你拒絕協商,那麼法院會有司法衡量權,判決賠償你的百分之幾做為賠償金。
總之你自己掌握賠償金就是了。
⑸ 加盟合同,違約了加盟費可以拿回來嗎
拿不回來
1.首先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或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糾紛產生的原因是特許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後,雙方對合同解除的後果不能達成一致的認識,這在當前的特許經營糾紛中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具有代表性。以下結合本案的爭議焦點,就其反映的法律問題展開探討,以期為同類糾紛的解決提供參考。
2.其次、特許加盟費是否應退還
加盟費一般是在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後,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務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將加盟費定義為「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雖然《辦法》屬於行政規章,效力層次不高,但該定義仍可作為本案審理時的一個參考。
3.第三、實踐中,特許雙方往往並不清楚加盟費的性質,只是約定加盟費「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費看作是合同中特許使用費的一部分或預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費理解為合同保證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解除合同時,特許雙方對加盟費應否返還產生爭議。
4.最後,一般情況下,特許雙方一經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納加盟費,特許人才可能把特許經營權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開展特許經營業務。正如《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所規定的,被特許人(加盟方)交納加盟費是為了獲得特許經營權。加盟費可以說是加盟者獲取特許經營資格的對價,有了這種特許經營資格,加盟者才得以借雞下蛋、快速實現資本的積累。然而,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並不意味著經營活動能順利展開,並取得成功。我們知道,特許經營作為一種特殊的商業模式,特許人首先應有自己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資源;為將這些經營資源授權給被特許人使用,必須對被特許人提供相關的培訓和支持,以使其順利開業;在被特許人開業後,特許人仍需與其保持密切聯系,繼續提供支持與幫助,促成其成功經營。可見,從加盟者的角度來講,交納加盟費,取得特許經營資格而能順利開業,只是特許經營的第一步,加盟者還必須以自有資金對業務進行實質性投資,並在經營過程中與特許人持續合作,才可能實現預期收益,達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許經營中,加盟者支付的費用除加盟費外還應包括特許經營使用費,即「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後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許人經營資源的對價。
5.在市場經濟中,商業風險隨時存在,而特許經營恰恰具有低風險低成本擴張、迅速廣泛佔領市場的特點,加盟者正是通過交納加盟費獲得特許經營資格,從而降低經營風險。美國有關商業立法中規定加盟費是加盟者必須交納的風險金,其原因就在於加盟者交納該費用後即可直接享受他人成功的經營模式,大大降低創業風險。因此,在合同開始履行後,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中途解除時的處理原則,而特許方又切實履行了收取加盟費所應承擔的義務,將特許權授予了加盟者,那麼,即使中途解約,加盟費也不存在退還問題。
⑹ 我公司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沒有履行合同約定 現在甲方來函要追究我公司違約責任 怎麼樣回函 我公司有追究甲
如果甲方違約發生在你們公司履行義務之前,你公司屬於履行先後履行抗辯權,只要回函說明對方違約,你們相應抗辯的意思就行,而且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大家履行順序相同,你們則主張同時履行抗辯。
⑺ 我跟加盟商簽了合作協議書,如果我單方面不執行要付什麼法律責任
讓協議書約定的責任。一般加盟商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違約責任在合同後面一般都有規定。
⑻ 你覺得藝人和品牌方單方面解約需要賠償嗎
一些品牌在聲明抵制新疆產品之後,就遭到了很多藝人的單方面解約。其實藝人單方面解約並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是因為品牌方不尊重我們中國的歷史文化,才導致了人們都比較抵制。如果藝人還和他們合作的話,那麼也會受到牽連,所以藝人通常都會選擇和他們終止合約。這個時候有過錯的是品牌方,所以藝人們他們不需要賠償。
藝人們的這種做法也是非常的正確的,畢竟是我們國家的人,要愛護我們的國家。保護我們的國家,在我們的國家受到欺負的時候,他們也要堅決的站出來說不。而藝人們雖然因為解約,自己可能會少掙一些錢,但是這樣也贏得了觀眾的稱贊,贏得了人心,所以對於藝人們也是沒有什麼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