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納稅答疑:收取加盟費收入如何繳納增值稅
向加盟商收取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屬於轉讓商標使用權的行為,屬於「營改增」試點范圍,應繳納增值稅。而收取管理費屬於為加盟商提供營業稅應稅服務行為,不屬於「營改增」試點范圍,仍按「其他服務業」稅目繳納營業稅。
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同時,取得加盟費收入的企業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應當就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而加盟費正屬於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在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確認時間上,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B. 公司收取的加盟費開發票開什麼內容
可以開服務費,但是營業執照上的營業范圍內應包含該項
C. 我公司收取其他公司的企業名稱品牌使用費(冠名費),開發票時開具什麼項目,稅率多少
按無形資產稅率 6% 依據是 財稅【2016】36號稅目注釋 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包括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路游戲虛擬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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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加盟費開什麼發票
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及相關政策規定,納稅人向加盟的單位和個人收取的加盟費,屬於讓渡無形資產使用權,按「轉讓無形資產—轉讓商譽」稅目繳納營業稅。
因此,加盟費開地稅發票。
E. 收取加盟費應如何納稅
收取加盟費是屬於銷售無形資產,應該繳納增值稅,稅率6%。小規模納稅人收取加盟費,徵收率3%。
F. 「品牌使用費」如何納稅
屬於特許權使用費,繳納營業稅,稅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七)項所稱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四十九條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6)品牌加盟費如何開票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以通知的形式(國稅函[2009]507號),明確了下列四類使用費,不屬於特許權使用費:
一、是單純貨物貿易項下作為售後服務的報酬;
二、是產品保證期內賣方為買方提供服務所取得的報酬;
三、是專門從事工程、管理、咨詢等專業服務的機構或個人提供的相關服務所取得的款項;
四、是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類似報酬。
由此可見,特許權使用費在定義上,目前仍然基本局限於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各種許可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計入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條件:
1、與被估貨物有關:
確定一項特許費是否與被估貨物有關,主要取決於具體的支付對象,這是一件比較復雜的事情。我們在分析被估貨物(有形貨物)和權利、信息或服務等(無形貨物)的支付關系時,一般應把握一項基本的原則,進口商是否可以無需購買無形貨物就可得到有形貨物。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則可認定特許費與被估貨物無關,此時應盡可能將它們分開計價;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則可認定特許費與被估貨物有關。進口貨物的復制權與被估貨物無關。
2、作為被估貨物銷售的一項條件
3、買方支付且尚未包含在實付應付價格之中
作為被估貨物銷售的一項條件:
特許費的支付必須是被估貨物的一項銷售條件,這是判斷該費用是否成為被估貨物完稅價格一部分的重要標准。這里所說的銷售是指輸入進口國的出口銷售,因此有關貨物進口後,進口商在進口國內轉售該貨物時所引起的特許費,即使成為轉售的一項條件,也不能成為完稅價格的一部分。
G. 餐飲加盟費可以要求公司開發票么
餐飲加盟費可以要求公司開發票么?
可以要求開發票
H. 公司收加盟費要開發票嗎
都要開發票的,即使只有資金往來都應開票
I. 收取加盟費如何繳納增值稅
屬於銷售無形資產的行為,屬於增值稅的應稅范圍,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稅率是6%,如果你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