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加盟的品牌中途換了代理商,導致我做同一品牌卻要二次加盟,我該如何維權
可以去工商或者維權辦投訴
② 如果加盟了某品牌店,然後自己再在附近開一個相似的店,把店名換了,算是違法嗎
我朋友加盟一個店,然後想在開一個相似的店,店名換了可以嗎
③ 退出加盟合同兩年後,前公司以侵權把加盟商告上了法庭
應委託律師積極應訴。
④ 加盟了某一個品牌,現在出現糾紛,如何處理
訴訟沒有任何優勢
合同,肯定是捍衛自己的利益
我也是一個品牌加盟商,當我讀到合同要求供應商(維護您的利益嗎?)
他們說這是如出租公寓房東肯定要自己保護自己的利益。
你說什麼...
平靜,平靜的,不告訴錢過不去。
如果你不想做合同項下的圖片。
⑤ 一個城市同時有兩家賣同一牌子的商品,但一家是加盟代理商而另一家不是,不是代理加盟商的那家合法嗎
是合法的,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代理商是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與此同時,在市場經濟中有串貨的行為國家是不禁止的。一般發生在各個地區之間,串貨主要是某一區域代理商將自己的產品銷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區域。通俗上來說,對於區域限制的產品拿到非本銷售區去銷售的行為稱為串貨行為。
(5)換個品牌侵犯加盟商擴展閱讀:
有串貨行為的經銷商要保證其貨品來源的渠道,並對產品質量負責,否則會引起法律責任,具體法律法規如下:
《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
(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條
由於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⑥ 加盟店不加盟了,名頭換了,收銀紙的名頭沒有換,加盟商要起訴我侵權,他們有理嗎
加盟店的名頭應該是申請注冊的,受法律保護的,你的收銀紙不是故意利用加盟店的名頭,但也涉嫌利用他們的名義,去起訴是有理的。
⑦ 我想加盟一家母嬰品牌發現本縣已經有相同店名的母嬰店但不是那家加盟商,這樣開店是否會侵權
跟你要加盟的那個品牌聯系,讓他們換名字,品牌名是有品牌使用權的~
送你母嬰行業十句話! 用這十句話,自己慢慢學把!
一、小地方開大店——這是嬰兒用品行業研討會得出縣城開店的結論,它包涵了幾個意思:一是:嬰兒用品業進入門檻比較低,假如營業面積不是很大,很容易出現大家一擁而上,然後靠價格競爭,最終大家都沒錢賺;二是:最終成為行業翹楚的,都是那些專業的,規模大的。三是:中國人都喜好跟風,只有一開始就佔領制高點,讓別人很難再與你抗衡,這樣,對手最多隻能做個追隨者!
對於小縣城想開店的人,這是最重要的一句話!
二、一個成功的導購員就是一個合格的育嬰師————這句話讓我們了解了嬰兒用品行業的特殊*,它特別重視產品附加值,需要導購員在銷售產品的同時能給客戶輸灌實用的育嬰知識,因為對年輕媽媽來說,沒有比育嬰知識更能讓她們願意傾聽的。
三、客戶服你才會信你——嬰兒用品是一個靠引導消費的行業,在交易過程中掌握主動權至關重要,導購員對於嬰兒用品光懂行是不夠的,要做到精通,因為現在的客戶都很挑剔,只有讓她服你才會信你。你才能達到引導她消費的目的!
⑧ 加盟店轉讓後,其經營者還在用以前的商標,總公司為什麼起訴我侵權
因為你轉讓加盟店的話必須跟總公司溝通好,不能私自轉讓的,要是公司計較起來是可以起訴你的,除非你不加盟了轉讓出去,他直接換別的品牌就不關他們的事!
⑨ 關於加盟品牌侵權事宜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是否侵權?你所說的使用,屬於上屬(一),屬於侵權。
是否知道?你小打小鬧,規模不大的話,估計他們不會知道,一般做得比較好的公司都有自己的法務部門,運氣不好,被這些人看到了,告訴本公司,公司一看,你做得不好,他們又沒時間,放掉你算了,等你做大了,再搞你,如果你做得大,他們會告你,賠多少錢呢?看下面
《商標法》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到時你再給他們加盟費,哪有那麼便宜的事呢?改名子,改名之前不是已經侵權了嗎?
建議:要麼加盟,要麼開一個屬於自己品牌的店子,慢慢來。
⑩ A和B都是一個品牌的加盟商,B拿貨在A的區域賣要負法師責任嗎
不負法律責任,但要負合同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