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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區同品牌不同加盟商

發布時間: 2021-06-23 20:21:42

① 一個地區同時有一個品牌兩個加盟店,有什麼利與弊

有的品牌故意設兩家,讓你們相互競爭,壓低利潤,廠家得利。

② 朋友們加盟商在同一個區域內別人可以代理同一個品牌嗎,加盟商是廠家或代理商自己的一個合作夥伴嗎

要看加盟商總店的加盟規定,如果加盟授權是排他性的,則在同一地區是不能有別人經營同一品牌的,如果別人經營了就是侵權,可以到工商局投訴,或由加盟總店會同當地技術監督局查處,加盟品牌的一經授權就只能到加盟指定的地方進貨

③ 一個城市同時有兩家賣同一牌子的商品,但一家是加盟代理商而另一家不是,不是代理加盟商的那家合法嗎

是合法的,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代理商是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與此同時,在市場經濟中有串貨的行為國家是不禁止的。一般發生在各個地區之間,串貨主要是某一區域代理商將自己的產品銷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區域。通俗上來說,對於區域限制的產品拿到非本銷售區去銷售的行為稱為串貨行為。

(3)同一地區同品牌不同加盟商擴展閱讀:

有串貨行為的經銷商要保證其貨品來源的渠道,並對產品質量負責,否則會引起法律責任,具體法律法規如下:

《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

(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條

由於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④ 一個地區兩個加盟商如何處理

1.咨詢一下總公司 加盟店有沒有地域劃分(一般正規的公司都有這個規定的)

2.和另外的一個加盟店商量 可以共同進行市場宣傳等 自行劃分經營區域

3.不要把品牌弄砸了 !比如進行價格戰啊 之類的 這樣不好!

⑤ 請問下,我想在同一地區不同地方開一家品牌專賣店,但是這個品牌已經被別人開了,那我想在同一城市不同地

官方加盟 先去問問第一家有沒有壟斷這個地區的經營權 沒有你就可以

⑥ 有同行加盟我同一品牌,我是區域代理,公司卻不告知我們代理商

第一,你看看你們的合同是加盟合同還是代理合同。合同里有沒有相應的條款,商圈保護,或者區域代理,合同上要有寫明才能維權,口頭無效的,錄音,視頻等有還可以。
第二,區域代理,代理區域是按怎樣劃分的,合同上要有標注,合同上若是有體現,你拿合同找公司去,直接找你的招商經理,招商經理行不通,就找招商主管,主管不管事,找品牌總經理。許多品牌都是有潛規則,上面領導知道不管,下面如果明面捅出來了,就必須要按合同履行了。

⑦ 一種品牌,一個地區可有有幾個加盟商

要看加盟商總店的加盟規定,如果加盟授權是排他性的,則在同一地區是不能有別人經營同一品牌的,如果別人經營了就是侵權,可以到工商局投訴,或由加盟總店會同當地技術監督局查處,加盟品牌的一經授權就只能到加盟指定的地方進貨

⑧ 加盟某品牌在同一 地方出現同樣貨怎麼辦

如果你與加盟商簽訂的加盟合同約定你的加盟屬於排他性加盟,那麼你可以先通過加盟商了解那個平價超市有沒有列入他的加盟范圍,如果沒有那麼你可以與加盟商一起到當地工商局或技術監督局進行侵權投訴解決,如果加盟商說那個平價超市也是加盟范圍的,那麼加盟商就是違約了,你可以到加盟商所在的城市工商局投訴他合同違約,要求賠償

⑨ 急~~同一區域出現兩家加盟店怎麼辦

可以要求廠家賠償,要不然同一家店經營時間久,現在應該有一定的客戶積累和辦理的會員積分什麼的!更甚有提前充值的~既然是同一個牌子,客戶去你店裡消費時,你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