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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雞一家加盟費多少 2025-08-04 03:21:34

品牌加盟的辦法

發布時間: 2021-06-13 02:49:30

⑴ 自己如何開一個大品牌的加盟店,具體步驟

如自己如果開一個大品牌的加盟店,具體步驟去上午覺得你啊,還是要用一定的資金,然後再注冊一個品牌,注冊品牌以後,然後就是找店麵店面找好裝修,然後,啊,就有了一些啊衣服了以後大牌的東西進店就可以開始了,然後也可以寫上加盟。啊號碼歡迎別人加盟。

⑵ 怎麼打造一個連鎖加盟品牌呢有哪些可實施的辦法

建立健全各項規程和機制,做好員工培訓指導以及運營督導各項工作。
就拿一個簡單的培訓來說就有幾方面的確定,

1,確定培訓周期
前期考察向招商經理詢問培訓周期,大概培訓多久,有沒有人員數量的限制,有利於後期加盟商組織安排。
2,確定培訓地點
確定是上門培訓還是到總部培訓,如果是上門,就要了解老師是否需要單獨收費,食宿如何解決等問題,如果是到總部培訓,車旅費和食宿是否由總部承擔,都要詳細的問清楚,落實到合同,更有保障,也是為了避免後期因為費用產生糾紛。

3,確定新品培訓相關
後期總部對產品更新迭代之後,新品培訓的方式是通過遠程培訓還是定期統一去總部培訓,都需先有一個簡單的溝通,做到心裡有數
4,確定培訓效果
培訓效果直接反映我們掌握程度,培訓之前先要了解是否是包教會,培訓結束是否有考核,比如商定的培訓周期結束,若出現沒有完全掌握的情況,是否可以延長培訓期,如果可以,產生的費用誰來承擔。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掃你!

⑶ 一個品牌開連鎖店 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品牌開連鎖店,需要辦理連鎖店注冊登記。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連鎖店的登記注冊

具備設立條件的連鎖店,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未經登記注冊的,不得以「連鎖店」名義經營。連鎖店的總部、配送中心和門店應向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注冊。總部辦理企業法人登記,配送中心和門店辦理企業法人登記或營業登記。

第四條 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提交的文件。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向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能夠證明具有若干個門店的材料;

(二)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門店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

(三)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連鎖經營合同應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包括下列事項:授權使用總部商標、字型大小的內容;統一采購、配送商品的內容;提供經營技術的內容;門店裝潢設計的內容;促銷的內容;質量管理的內容;總部對門店實施財務監控及收取特許費的內容;公平競爭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合同的期限、修改、解除以及違約責任的內容等。

(3)品牌加盟的辦法擴展閱讀:

《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設立的條件

(一)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組成;

(二)統一采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統一質量標准,實行規范化經營管理;

(三)總部應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四)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⑷ 做加盟需要注意什麼

一、資質查詢

01、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必不可少,我們可以關注一下注冊時間,因為據報道,很多商家的經營難過三年關,同時經營時間越長,也能單方面證明這個企業的適應市場能力,經營能力也是不錯的。

02、特許經營備案

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的申請審核嚴格,所以能拿到這個證書的品牌,至少是合法合規的品牌。

《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定審核資格: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營業時間超過1年。

選項目不能單一依靠資質來判斷,還要考察其他重點,全都合格才能說明這個品牌是靠譜的!

二、考察細節重點

01、看承諾

所有保證盈利收益的項目都要理智拒絕

靠譜品牌:合作共贏,我們是合作關系

加盟店藉助品牌勢能獲得更好的效益,品牌把成功經驗復制給加盟店,提供運營服務,但是加盟一個品牌不是當甩手掌櫃,店鋪經營的好壞離不開加盟者的用心經營,這一份事業是需要品牌和加盟店共同用心經營的。

快招項目:百分百賺錢

百分百賺錢,你有多少錢投資,我們都有匹配投資金額的項目,只要你來了,就不會放你走,各種虛假承諾,必須要簽約一個項目才行。

02、看加盟店

不管做哪個項目都要實地考察加盟店

靠譜品牌:您可以就近去考察加盟店,嘗嘗味道,和老闆聊聊天,了解我們品牌,再做考慮。

快招項目:想方設法阻止你考察加盟店

03、看合作條件

毫無底線的讓你開店,需謹慎

靠譜品牌:單店加盟,考慮加盟商的經濟實力,開店決心,經營能力,溝通能力,執行能力等,畢竟靠譜的品牌也怕不靠譜的加盟商毀壞品牌名譽;區域代理,只有非常優秀的加盟商經過評估審核才能拿到區域代理

快招項目:0加盟費

只收設備費,大概率是成本2000收你20000;不用開實體店拿代理,闡述經營簡單,零經驗零要求,誇大代理利潤。

04、看費用

付費的才是有用的,付費的才是最便宜的

靠譜品牌:咨詢期間真實闡述所有費用來源,加盟費、運營費、設備費、物料費、裝修費、房租、人員費等,不隱瞞,不刻意算低成本誇大收益。

快招項目:壓低投資預算,誘導創業者簽約。

免加盟費(因為要收你設備費)、免運營費(因為根本沒人給你運營)、無品牌保證金(因為品牌形象不重要,這個品牌爛掉,換下一個)、裝修怎麼便宜怎麼裝(因為品牌形象不重要,只要你肯簽約想怎麼裝怎麼裝),故意壓低投資預算,誘導創業者簽約。

05、看直營店

直營店就是商業模式的展現

靠譜品牌:先做好直營店,通過整合經營直營店的經驗,再開放加盟,把直營店的實戰成功經驗復制給加盟商。直營店開得越久,說明這個門店的商業模式是被市場認可的。

快招品牌:樣板間教學

無直營店,樣板間教學,告知空白市場是藍海;有直營店,但是開店時間短,經營效果不善。

06、看培訓

培訓不用心,後期運營也不會用心

靠譜品牌:精細系統化培訓,理論知識,門店實操缺一不可,店務管理、開業營銷、社群管理、外賣訂單、差評處理、門店管理、財務核算等等。實體店實操,讓加盟商真正面對市場,面對不同的客戶不同的問題,才能實際解決,避免自己開店的時候,手忙腳亂。並且培訓完後有相應考核,考核達標才允許開店。

快招品牌:寬敞明亮樣板間教學,無實體店實操環節,課程簡單只教技術,沒有經營之道。

外婆屯鹵肉飯小表妹寄語:

大家是否覺得餐飲加盟水太深?大家都喜歡聽好結果,聽優勢,聽承諾,但是卻忽略了風險和陷阱,選擇項目一定要「火眼金睛」,花時間花精力實地考察,才能選到靠譜的好項目!

⑸ 做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啊

選行業,選品牌都是關鍵,現在品牌參差不齊,扶持政策也不盡相同,所以一定要做好實地考察才可以的。不能輕信宣傳。

⑹ 加盟品牌必須要注意的幾點問題

再過一個多月2019年就要結束了,很多想創業的老闆都想在新的2020年大展身手開個品牌女裝加盟店,但是現在女裝加盟市場蘊藏巨大商機,同時也面臨巨大的競爭壓力,想要成功創業加盟品牌女裝店,首先我們在加盟開店前就要做好准備,這些准備包括資金和心理等方面,下面女裝網小編帶您一起來看看吧。

二、開女裝加盟店資金的應用以及預算

具體開服裝加盟店需要多少錢?很多朋友在問,我想開個什麼店,要多少資金啊?資金的應用是根據不同的店面,不同的貨源,和不一樣的裝修來預算的。很多時候,是沒辦法一口回答你的。我把需要資金的方面列出來,你自己去計算下!

a.盤店資金店面的轉讓費用,以及初期的房租費用(可能是6個月也可能是1個月,具體你自己洽談)。也許有時候還會帶上前任店主余留的貨款。

b.裝修資金其實裝修的話,只要不太高檔,我這里可以簡單幫你預算下,當然,本人在北方,所以只能針對北方來說,在河南來說吧大概30平方以下的房子簡單的裝修在3000-5000之間.當然,如果越高檔,材料越豪華,那費用自然更奢侈。40到100平方的房子簡單裝修大概需要1w左右,其他同上。

c.陳列道具(貨架,衣架,模特等)道具里,貨架是大頭,當然,簡單的小店來說,道具是用不了多少錢的。其次是模特,也是不小的一個開支,價格低的在200(能看的過去的)到幾千不等,其次是衣架啊,賬本啊,掃把啊拖把啊等等等細節東西,都是需要錢的

d.開服裝加盟店最後是貨品資金這個問題也見的比較多,特別是首批貨品。價格不同的貨品自然資金的應用也是不同的,但是如果是簡單裝修,而且不太復雜陳列的店來說.200件貨品左右是能支撐個開場的,我這個所謂的開場就是掛個樣,賣了立刻就去補,其實這個方法,是相當麻煩的,我想部分老手都明白這個道理吧?根絕這個數量,你可以算下貨品平均價,自己計算下所需要的貨品資金。

2020年開一家品牌女裝加盟店需要做好哪些准備?看了以上內容大家是否有所了解了呢?祝願大家在2020年裡能夠心想事成,生意興隆!

⑺ 國家對連鎖加盟的有哪些規定

商務部令2004年第25號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特許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特許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投資設立特許經營網點,開展經營活動,但不得再次轉授特許經營權;或者將一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該被特許人可以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也可以在該區域內設立自己的特許經營網點。

第五條 開展特許經營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特許人不得假借特許經營的名義,非法從事傳銷活動。

特許人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不得導致市場壟斷、妨礙公平競爭。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當事人

第七條 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三)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四)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五)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並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六)具有良好信譽,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第八條 被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與特許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固定場所、人員等。

第九條 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約定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人合法權益,破壞特許經營體系的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終止其特許經營資格;

(三)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四)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信息;

(二)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使用並提供代表該特許經營體系的營業象徵及經營手冊;

(三)為被特許人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銷售、業務或者技術上的指導、培訓及其他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為被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特許人或者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特許人不得強行要求被特許人接受其貨物供應,但可以規定貨物應當達到的質量標准,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被特許人選擇;

(五)特許人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六)合同約定的促銷及廣告宣傳;

(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被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特許人授權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二)獲得特許人提供的培訓和指導;(三)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獲得由特許人提供或安排的貨物供應;(四)獲得特許人統一開展的促銷支持;(五)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被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營業活動;(二)支付特許經營費、保證金;(三)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未經特許人許可不得轉讓特許經營權;(四)向特許人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等合同約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許人的指導和監督;(六)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二)授權許可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內容、期限、地點及是否具有獨占性;
(三)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支付方式以及保證金的收取和返還方式;
(四)保密條款;
(五)特許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質量控制及責任;
(六)培訓和指導;
(七)商號的使用;
(八)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使用;
(九)消費者投訴;
(十)宣傳與廣告;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條款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特許經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下列幾種:

(一)加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二)使用費:是指被特許人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

(三)其他約定的費用:是指被特許人根據合同約定,獲得特許人提供的相關貨物供應或服務而向特許人支付的其他費用。

保證金是指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一定費用。合同到期後,保證金應退還被特許人。

特許經營雙方當事人應當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商定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於三年。

特許經營合同期滿後,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可以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特許經營合同的續約條件。

第十六條 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原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者其他標志,不得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申請注冊為相似類別的商品或者服務商標,不得將與特許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請登記為企業名稱中的商號,不得將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門店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志用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特許人應當在正式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日2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提供真實、准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和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十九條 特許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從事特許經營的年限等主要事項,以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內容和納稅等基本情況;

(二)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點、經營情況以及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表等,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被特許人占被特許人總數比例;

(三)商標的注冊、許可使用和訴訟情況;商號、經營模式等其他經營資源的有關情況;

(四)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收取方法及保證金返還方式;

(五)最近五年內所有涉及訴訟的情況;

(六)可以為被特許人提供的各種貨物供應或者服務,以及附加的條件和限制等;

(七)能夠給被特許人提供培訓、指導的能力證明和提供培訓或指導的實際情況;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及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曾對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等;

(九)特許人應被特許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資料。

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被特許人遭受經濟損失的,特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自己經營能力的資料,包括主體資格證明、資信證明、產權證明等。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等合同約定的資料。

第二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間及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二條 未與特許人鑒定特許經營合同,但通過特許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許人商業秘密的人和申請人,應當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轉讓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五章 廣告宣傳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在宣傳、促銷、出售特許經營權時,廣告宣傳內容應當准確、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騙、遺漏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廣告宣傳材料中直接或者間接含有特許人的經營收入或者收益的記錄、數字或者其他有關資料,應當真實,涉及的地區及時間應當明確。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誤導、欺騙、導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標、廣告畫面及用語或者其他辨識標記。

第二十六條 在特許經營推廣活動中,特許人不得人為誇大特許經營所帶來的利益或者有意隱瞞特許經營客觀上可能出現的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特許經營活動的管理和協調,指導當地行業協會(商會)開展工作。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特許人、被特許人信用檔案,及時公布違規企業名單。

第二十八條 特許經營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行業規范,開展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二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其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報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在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專利許可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簽訂專利許可合同,並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備案事宜。

第三十一條 在開展特許經營活動之前,特許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資企業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業務。

第三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向原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增加「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經營范圍,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二)企業營業執照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修改);
(四)證明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有關文件資料;
(五)反映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基本信息資料;
(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七)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審批部門應當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申請人獲得批准後,應在獲得審批部門換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變更手續。

第三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原審批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外國投資者設立專門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時,除符合本辦法外,還須符合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將已開展業務的情況向原審批部門備案,繼續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按本章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 港、澳、台投資企業在內地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參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九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條 特許人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廣告宣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 2月 1日起施行,原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