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麼看待今日頭條起訴今日油條商標侵權
一個商標代表著公司的形象跟影響力,盜用商標或者打擦邊球都是對別人公司的傷害。這也會讓消費者容易產生誤會,從而影響公司的形象。公司商標有時候也是公司花大價錢請人設計製作的,如果人人都模仿大家可能就會分不清真真假假。
② 門頭字包含了別人注冊過商標的兩個字算侵權嗎
是。
商標侵權是指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商標法》
第60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用別人的商標名稱作為店面招牌的名稱是算侵權的。依據《關於禁止擅自將他人注冊商標作專賣(專修店)企業名稱及營業招牌的通知》第二條: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不得將其注冊商標用作公司,特許經營店或專賣店或商業標志的名稱。商品銷售網點和提供某些服務的網站,當需要解釋商店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業務范圍時,可使用本店修理××產品、本店銷售××西服等敘述性文字。且其字體應一致,不得突出其中商標部分。」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不得侵犯或者阻礙商標所有人使用注冊商標,或者損害合法權益的行為人、對同一商品或者同類商品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商標所有人
商業實踐中,店鋪招牌往往使用簡約的文字。但是,前述文字可能會與他人商標或字型大小相同或近似,從而引起侵權訴訟。由於店鋪涉及提供服務類和銷售商品類兩種,且提供服務類的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的侵權判定相對簡單,因此,下述討論將圍繞銷售商品類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的侵權判定展開。
銷售商品類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且實際銷售的為真品的情況下,仍然可能面臨侵害商標權訴訟。在該訴訟案由下,商標權人選擇的權利基礎包括商品商標以及服務商標兩類。若商標權人選擇的權利基礎為商品商標,則在通常情況下,單純的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的行為,可以視為指示性使用,得以侵權豁免。但是,在存在其他違法情形時,則可能構成商標侵權,具體包括:第一,該店鋪真假混賣,則店鋪招牌的使用必然構成侵權性的商標使用。第二,該店鋪中同時售賣其他品牌的商品,則店鋪招牌的使用將破壞被使用商標與商品之間的唯一聯系,導致相關公眾將其他品牌的商品誤認為與被使用商標的權利人有聯系、產生混淆。第三,超出了指示性使用的必要限度。如,店鋪招牌上僅僅標注他人商標,無其他字樣;或者,除店鋪招牌的使用外,還在店鋪所處的商場其他地方的標牌上單獨使用他人商標等。
若商標權人選擇的權利基礎為服務商標,該服務商標往往處於第35類之中,包括商業管理和組織咨詢、替他人推銷等服務類別。因此,問題的核心變成權利人選擇起訴的服務商標所核定使用的服務是否與店鋪銷售的商品之間構成類似服務或商品。對此,本文認為,第35類涉及的服務類別,均是對商業企業(即,外部第三方)的經營或管理進行幫助服務。但是,銷售商品類店鋪的銷售行為,系自身的經營、管理行為,通常不涉及為外部第三方提供服務,因此,第35類的服務類別無論如何,也不應該被認定為與店鋪銷售的商品構成類似服務或商品,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不構成商標侵權。
除了侵害商標權訴訟外,銷售商品類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且實際銷售的為真品的情況下,還可能面臨字型大小侵權訴訟。該等情形下,商標權人的商標通常也是其在中國登記並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中文字型大小,或未在中國登記,但在中國持續使用並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外文字型大小。無論是中文字型大小還是外文字型大小,在進行侵權判定時,均涉及店鋪招牌的使用是否為合理或善意的問題。本文認為,字型大小與商標盡管均為商業標識,但是兩者的作用卻有不同。字型大小主要用於區分不同商業主體身份,而商標主要是用於識別商品來源。由於兩者作用不同,因此,在字型大小使用過程中,不存在因指示或描述性使用商標、構成合理或善意而得以豁免侵權的情形。在被訴店鋪與被使用字型大小主體之間不存在投資、授權、加盟或其他關聯關系的情況下,被訴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字型大小的行為將被認定構成侵權。
③ 加盟合同屬於哪一類合同加盟被騙了幾萬怎麼辦總部在外地
現在加盟糾紛很普遍,原因是加盟陷阱太多,有點讓毫無法律知識的普通老百姓防不勝防,因加盟被騙的人比比皆是。北京豐台曾經被稱為加盟基地,北京朝陽和北京海淀也有很多搞加盟的公司在騙人。很多特許加盟總部專門靠大肆廣告虛假宣傳騙取不義之財,尤其是騙取外地人的錢財。因為這些特許加盟總部利用了外地人受騙後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等特點,肆無忌憚的蒙騙大量的各地加盟商血汗錢。
加盟之前把好考察關和簽約關是防範被騙的基本方法。但一旦被騙該怎麼辦?怎麼才能打贏加盟糾紛的官司索回血汗錢呢?北京合同律師給您做個簡單的解答。
首先要准備、搜集相關證據。比如加盟合同(或代理合同、經銷合同都是必備的),加盟前後的宣傳資料、加盟或代理授權書、培訓手冊、來往信函(包括電子郵件)、繳納加盟費或代理費、貨款及保證金等的票據、視情況對網站資料進行公證,等等。
其次要根據現有證據資料制定訴訟方案並開始起草起訴書。這里需要提醒各位:這類加盟合同糾紛屬於一種特許經營的合同糾紛,不但要適用合同法而且還要適用特許經營管理法規以及一些法院的規定。這類糾紛案由屬於特許經營合同糾紛,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糾紛,如果按照一般的買賣合同等案由起草起訴書立案,基本是打不贏官司的。另外,這類糾紛雖然存在很多欺詐的情況,但是真正搜集有關欺詐或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證據不是很容易,因此穩妥起見不建議按撤銷或無效合同理由起訴,否則敗訴的風險也比較大。
最後要做好開庭前的准備工作。包括對法律要熟知於心,要對證據做證據目錄,要寫辯論意見,要分析對方可能的辯駁理由,等。
合同律師提示,加盟合同糾紛中,合同約定內容一般都對加盟商是非常不利的,都是一些霸王條款。但是也不必因此而氣餒。根據我們的經驗,這類糾紛雖然比較復雜,但是有其一定的規律性和技巧性,只要思路方法正確、有一定的證據支持,勝訴率還是很高的。但是,需要特別引起注意的是,這類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一年,所以一旦發現被騙,請您立即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如果合同到期想維權都幾乎不可能了。
友情提示:很多加盟商朋友們大多來自大江南北、五湖四海。如果為了依法維權長途跋涉來北京維權成本太高,有可能得不償失。對此,我們有一套成功的操作經驗,就是加盟商與我們電話聯系溝通,交流案情,通過網路或特快專遞傳遞證據資料,通過銀行匯款支付律師費和訴訟費,訴訟過程中,我們會及時與您溝通信息,拿到加盟費或貨款、保證金後再及時匯給您,這樣就大大節省了維權成本。而且考慮到加盟商因加盟被騙已經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我們前期一般收取很少的律師費,後期再按照所獲得賠償金額的15%-30%(具體比例可以根據情況協商確定)的比例收取律師費。這樣就大大減輕了加盟商前期的維權成本、大大降低了維權風險。
④ 合夥加盟以什麼名義起訴才是最好的選擇
1.公司的其他股東有義務在你入伙時將企業的債務對你明確的告知,其沒有履行該義務,最後他們紛紛躲債,已經對你構成欺詐,你有權利拒絕承擔該項債務,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新合夥人入伙,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 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對方的行為違反了上述第三項的規定,因而關於債務的承擔問題對你是無效的。
2.由於其他股東躲債無暇經營該企業致使企業停業,屬於過錯行為,你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或者合夥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你可以起訴,案由是:合夥協議糾紛(根據《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要求分割合夥財產、返還入股資金。
4.起訴的證據有你的身份證明、投資證明、合夥協議。
⑤ 店面轉讓糾紛,如何進行訴訟
1、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應當提交起訴狀、原告主體資格證明、起訴證據等材料。委託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還應提交委託代理資格證明。
2、當事人應提交由本人簽名或蓋章的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向原告宣讀;原告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3、起訴狀和口頭起訴筆錄,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聯系方式(以下簡稱當事人基本情況);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原告為法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復印件。法人應提交年檢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提交職務證明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
另外,下列人員或組織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訴訟,還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遺囑執行人、失蹤人財產代管人等代權利主體起訴的,應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七條的規定,利害關系人起訴要求確認他人間婚姻關系無效的,應提交其與婚姻當事人為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三)訴訟代表人提起訴訟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外,還應當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選其為訴訟代表人的證明材料。
5、法定代理人與指定代理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委託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或受託人接受委託的證明、函件。
6、下列案件,原告應當附有相應的起訴證據:
(一)勞動爭議案件、人事爭議案件,應當提交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的復印件或者仲裁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通知的復印件;
(二)投資人提起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應提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文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公證證明的復印件;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書;進行交易的憑證等投資損失證據材料。
(三)按照管轄協議起訴的案件,應當提交書面管轄協議復印件;
(四)其它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起訴證據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原告申請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用,應提交書面申請及符合規定的證明材料。
(5)加盟品牌糾紛案由擴展閱讀
第二審程序案件
一、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提起上訴的,對於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15日內,對於不服一審裁定的應當在10日內,提交由本人簽名或蓋章的上訴狀正本一份,並按照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交由原審法院。
二、上訴狀應當記明下列內容: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二)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
(三)具體的上訴請求和理由。
三、上訴人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授權委託代理人代理上訴的,還應提 交經過上訴人特別授權的授權委託手續。
四、上訴人申請緩交、減交、免交上訴費用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及符合規定的證明材料。
⑥ 法院立案原告要加盟費的應立什麼案由
原告向被告討要加盟費?這樣的話,如果沒有合同可以起訴對方侵權,如果有合同的話,可以要求對方履行合同支付相關費用
⑦ 怎樣算招牌侵權
商業實踐中,店鋪招牌往往使用簡約的文字。但是,前述文字可能會與他人商標或字型大小相同或近似,從而引起侵權訴訟。由於店鋪涉及提供服務類和銷售商品類兩種,且提供服務類的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的侵權判定相對簡單,因此,下述討論將圍繞銷售商品類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的侵權判定展開。
銷售商品類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且實際銷售的為真品的情況下,仍然可能面臨侵害商標權訴訟。在該訴訟案由下,商標權人選擇的權利基礎包括商品商標以及服務商標兩類。若商標權人選擇的權利基礎為商品商標,則在通常情況下,單純的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的行為,可以視為指示性使用,得以侵權豁免。但是,在存在其他違法情形時,則可能構成商標侵權,具體包括:第一,該店鋪真假混賣,則店鋪招牌的使用必然構成侵權性的商標使用。第二,該店鋪中同時售賣其他品牌的商品,則店鋪招牌的使用將破壞被使用商標與商品之間的唯一聯系,導致相關公眾將其他品牌的商品誤認為與被使用商標的權利人有聯系、產生混淆。第三,超出了指示性使用的必要限度。如,店鋪招牌上僅僅標注他人商標,無其他字樣;或者,除店鋪招牌的使用外,還在店鋪所處的商場其他地方的標牌上單獨使用他人商標等。
若商標權人選擇的權利基礎為服務商標,該服務商標往往處於第35類之中,包括商業管理和組織咨詢、替他人推銷等服務類別。因此,問題的核心變成權利人選擇起訴的服務商標所核定使用的服務是否與店鋪銷售的商品之間構成類似服務或商品。對此,本文認為,第35類涉及的服務類別,均是對商業企業(即,外部第三方)的經營或管理進行幫助服務。但是,銷售商品類店鋪的銷售行為,系自身的經營、管理行為,通常不涉及為外部第三方提供服務,因此,第35類的服務類別無論如何,也不應該被認定為與店鋪銷售的商品構成類似服務或商品,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不構成商標侵權。
除了侵害商標權訴訟外,銷售商品類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商標,且實際銷售的為真品的情況下,還可能面臨字型大小侵權訴訟。該等情形下,商標權人的商標通常也是其在中國登記並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中文字型大小,或未在中國登記,但在中國持續使用並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外文字型大小。無論是中文字型大小還是外文字型大小,在進行侵權判定時,均涉及店鋪招牌的使用是否為合理或善意的問題。本文認為,字型大小與商標盡管均為商業標識,但是兩者的作用卻有不同。字型大小主要用於區分不同商業主體身份,而商標主要是用於識別商品來源。由於兩者作用不同,因此,在字型大小使用過程中,不存在因指示或描述性使用商標、構成合理或善意而得以豁免侵權的情形。在被訴店鋪與被使用字型大小主體之間不存在投資、授權、加盟或其他關聯關系的情況下,被訴店鋪招牌使用他人字型大小的行為將被認定構成侵權。注冊商標差一個字不算侵權,對於商標侵權的行為,一般是利用疑似的商標造成消費者無法分辨與正常商標之間的區別,但少一個字的情況下,應當屬於重大的區別,不會造成商標侵權的行為。商標侵權是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用別人的商標名稱作為店面招牌的名稱是算侵權的。
依據《關於禁止擅自將他人注冊商標作專賣(專修店)企業名稱及營業招牌的通知》第二條:
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不得將其注冊商標用作公司,特許經營店或專賣店或商業標志的名稱。商品銷售網點和提供某些服務的網站,當需要解釋商店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業務范圍時,可使用『本店修理××產品』、『本店銷售××西服』等敘述性文字。且其字體應一致,不得突出其中商標部分。」
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不得侵犯或者阻礙商標所有人使用注冊商標,或者損害合法權益的行為人、對同一商品或者同類商品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商標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