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加盟了一個品牌奶茶店,加盟的時候商標是合法,後來不到兩個月說商標被人異議了
如果給你造成了損失,那麼應該有加盟總店負責你的損失,如果你沒有什麼損失的話,不影響你的生意的話可以繼續。
『貳』 我是加盟商也是代理有人加盟我的牌子然後公司卻說取消了我的資格我可以起訴他
如果你已經交錢了,
那麼對方取消你的名額,說明是他們犯的錯誤,你確實可以起訴他們,
如果你還沒有交錢的,他們是可以取消你的。
『叄』 加盟店加盟以後發來的貨差不多都是別人的牌子怎麼辦
第一,聯系公司要求調換,而且是公司的問題的話,費用需要公司出。
第二,如果公司不承擔,那就要找出加盟條款,查看具體的條款政策,進行核實,實在不行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這種公司,如果不能解決此事,也可以建議不要做了,沒啥未來了。
『肆』 我原先剛加盟這個品牌是可以退換貨的,現在這個公司只給退換從他們公司群進的貨
出現這種情況,請先出示您之前的合作合同,合同內容里是否退換貨這個條約,也可以依據這個條約要求退換貨,如果受到了拒絕,可以進行工商部門協商,企業更換法人或者重新組建,對之前的貨物和供應商也要有一個重新的變動,或者進行發文溝通,進一步消除對公司的影響。
『伍』 請問我代理了一個品牌的奶茶,而別人在其他公司又代理了同一個品牌,而且是同一區域內,怎麼辦
這本身就是坑,加盟套路,只要一牽扯到加盟,就多了。
其實做冷飲生意,
自己完全可以做,
這些不難,主要就是配料。
咱們就是過來人,專門研究這些吃的。飲品市場目前競爭很大。
做的產品也都是高端產品,中檔次的店面,目前在大城市都很難存活。
『陸』 在我門面隔壁,別人私自開了同一品牌的加盟店,未和公司簽合同,貨從其他分店拿的,怎麼處理
還不向總部投訴啊,一般加盟協議裡面有若干排他條款的,如果沒有也可以向總部投訴。
『柒』 加盟的品牌中途換了代理商,導致我做同一品牌卻要二次加盟,我該如何維權
可以去工商或者維權辦投訴
『捌』 我是一個品牌的加盟商,公司給我發了一批貨,貨運公司出事故,找誰賠,現在公司還把我的錢壓在他哪裡,
找貨運公司賠償。
『玖』 一個城市同時有兩家賣同一牌子的商品,但一家是加盟代理商而另一家不是,不是代理加盟商的那家合法嗎
是合法的,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代理商是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與此同時,在市場經濟中有串貨的行為國家是不禁止的。一般發生在各個地區之間,串貨主要是某一區域代理商將自己的產品銷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區域。通俗上來說,對於區域限制的產品拿到非本銷售區去銷售的行為稱為串貨行為。
(9)加盟的品牌被別的公司買走了擴展閱讀:
有串貨行為的經銷商要保證其貨品來源的渠道,並對產品質量負責,否則會引起法律責任,具體法律法規如下:
《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
(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條
由於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拾』 我加盟了一個公司品牌,但突然間這個公司跑了,請問怎麼處理
你好,不知道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如果是收了的加盟費就找不到人了,你可以報警的。